請點選開啟檔案下載:
2015年4月29日 星期三
104年董監改選徵求人及董監事被選舉人名單
徵求人:孫道亨、林如貞、李超群、群鴻投資(股)公司(簡稱:群鴻)、頂好投資(股)公司(簡稱:頂好投資)、大鑫投資(股)公司(簡稱:大鑫)、苑竣唐、苑蘭君、高文英、元遠實業(股)公司(簡稱:元遠)、悅元實業(股)公司(簡稱:悅元)、太聯科技(股)公司(簡稱太聯)、鄭武群、鄭超群、鄭玫玲、鄭于雯莉、林如琴、林姚秀霞、源遠投資(股)公司(簡稱:源遠)、頂好企業(股)公司(簡稱:頂好企業)、鄧文華、林明松
董事被選舉人:元遠實業(股)公司、群鴻投資(股)公司、旭利投資(股)公司、李超群、孫道亨、鄭超群、鄭武群
監事被選舉人:大鑫投資(股)公司、國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公告太電董事會104年決議不發放股利
公告序號: | 1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
公告內容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年4月13日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分派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相關報表: |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增列議案)。
公告序號:1 |
主旨: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增列議案)。 |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
開會日期:104/05/28 |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4/03/30 |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4/05/28 |
公告內容: |
主 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增列議 案)。 依 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4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 (上午八時三十分前開始受理股東辦理報到) 貳、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 參、議事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一○三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訂定董事、監察人名額案。 四、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增列) (三)選舉事項:董事、監察人選舉案。 (四)臨時動議。 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民國104年3月30日起至104年5月28日股東 常會日止,停止股票之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 者,務請於民國104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 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辦理 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3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 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部將依 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伍、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依證券交易 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議 事錄之寄發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第二三0條規定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網 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陸、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 八日前(即民國104年4月17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股務 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 並副知證基會,以便彙總公告。 柒、本次股東常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請 貴股東於民國104年4月27日起 至證基會免費網址:http://free.sfi.org.tw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 由此進入』即可查詢。 捌、依公司法第一七二之一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九十五號二十五樓,電話:02-6636-6100)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 受理提案期間為民國104年3月20日至民國104年3月30日止,如為郵寄者其郵件 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 玖、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 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 拾、特此公告。 |
2015年4月20日 星期一
103年每股盈餘12.16元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太電 公司提供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本公司採 月制會計年度(空白表歷年制) |
101年度 | 102年度 | 103年度 | |
---|---|---|---|
營業收入 | 16,753,879 | 15,518,385 | 15,747,531 |
營業成本 | 15,861,945 | 14,766,849 | 15,189,541 |
營業毛利(毛損) | 891,934 | 751,536 | 557,990 |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 | 12,925 | 9,688 | 16,071 |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利益 | 13,734 | 12,925 | 9,688 |
營業費用 | 461,617 | 475,338 | 552,661 |
營業淨利(淨損) | 431,126 | 279,435 | -1,054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549,192 | 584,054 | 10,792,004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860,486 | 502,859 | 2,591,873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 119,832 | 360,630 | 8,199,077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2,640 | -2,407 | 147,154 |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淨損) | 117,192 | 363,037 | 8,051,923 |
停業單位損益 | 0 | 0 | 0 |
非常損益 | 0 | 0 | 0 |
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 0 | 0 | 0 |
合併前非屬共同控制股權損益 | 0 | 0 | 0 |
本期淨利(淨損) | 117,192 | 363,037 | 8,051,923 |
基本每股盈餘 | 0.18 | 0.55 | 12.16 |
註:欲查詢92年度(含)以前之資料,請回上頁輸入查詢年度(92或以前)以查詢之前資料 |
103年度每股淨值15.65元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太電 公司提供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1年度 | 102年度 | 103年度 | |
流動資產 | 2,829,093 | 3,161,989 | 2,739,015 |
基金與投資 | 4,540,506 | 4,700,914 | 6,338,658 |
固定資產 | 3,808,916 | 4,383,551 | 4,616,376 |
無形資產 | 0 | 0 | 0 |
其他資產 | 6,001,364 | 6,731,618 | 14,284,752 |
資產總計 | 17,179,879 | 18,978,072 | 27,978,801 |
流動負債 | 6,424,053 | 7,654,943 | 7,588,280 |
長期負債 | 6,833,886 | 6,572,086 | 6,481,758 |
各項準備 | 914,695 | 1,008,118 | 986,186 |
其他負債 | 2,148,697 | 2,087,666 | 2,449,614 |
負債總計 | 16,321,331 | 17,322,813 | 17,505,838 |
股本 | 6,690,000 | 6,690,000 | 6,690,000 |
資本公積 | 146,461 | 146,229 | 144,723 |
保留盈餘 | -7,034,183 | -6,705,986 | 1,345,937 |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合計 | 1,056,270 | 1,525,016 | 2,292,303 |
庫藏股票(自98年第4季起併入「其他項目」表達) | 0 | 0 | 0 |
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0 | 0 | 0 |
合併前非屬共同控制股權 | 0 | 0 | 0 |
股東權益總計 | 858,548 | 1,655,259 | 10,472,963 |
每股淨值(元) | 1.28 | 2.47 | 15.65 |
預收股款(股東權益項下)之約當發行股數(單位:股) | 0 | 0 | 0 |
母公司暨子公司所持有之母公司庫藏股股數(單位:股) | 0 | 0 | 0 |
每股淨值=(股東權益-合併前非屬共同控制股權)/(普通股股數+特別股股數(股東權益項下)+預收股款(股東權益項下)之約當發行股數-母公司暨子公司持有之母公司庫藏股股數)
上開「每股淨值」之計算公式自95年第4季起適用,與95年第3季以前採用之「每股淨值」(未考量預收股款約當發行股數影響)及93年第3季以前採用之「每股參考淨值」(未考量庫藏股及預收股款約當發行股數影響)計算公式略有差異,特此說明。
註:欲查詢92年度(含)以前之資料,請輸入查詢年度(92或以前)以查詢之前資料
2015年4月1日 星期三
高鐵財改案 兩股東反對
高鐵財改案 兩股東反對
台灣高鐵新財務改善方案日前出爐,台灣高鐵公司周四(26日)董事會將討論財改案,以及是否撤回仲裁案。高鐵公司兩大股東大陸工程、太平洋電線電纜已表態,反對新財改案和撤回仲裁案。
高鐵民股董事表示,新財改案和舊財改案一樣,都未尊重原股東的權益,且新財改案預測未來50多年的運量和收入,誰能保證是對的?尤其交通部要求新財改案過關後,高鐵必須撤回要求交通部賠償3,099億元的仲裁案,又叫原始股東放棄增資權利,原始股東絕對不會接受。
據指出,新任高鐵董事長劉維琪上任後,便積極與交通部討論,雙方研究出來的財改規劃內容與舊版差不多,同樣要減資六成普通股(390億元)、增資300億元,但延長特許期由之前的40年改為35年,票價則降回未漲價前的售價。
另外,還包括買回全部特別股(392億元)、與交通部訂定新的興建營運合約(包括延長特許期、返還高鐵五大站區土地開發權、票價費率重新調整),和建立高鐵平穩機制(每年獲利超過40億元的金額全部放在一個基金中,特許期滿該基金全部移轉給政府)。
先前立委抨擊舊版財改案有圖利財團之嫌、特許期太長、票價降價不夠等意見,新財改案增資同樣是300億元,但對象修正為依規定給員工認股10%,亦即30億元;為確保政府可掌控高鐵33%股權,將洽勞退基金認股78億元,剩餘的192億元由全民認股,若認不足額,再由原股東認購。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