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刊登有關其新股票申請之公布,公司正等待Texan及太平洋電線達成所有其他條件之進一步回應。
倘Texan成功地取得涉及目標股份之新股票,則目標股份根據上市規則不被界定為「公眾持股量」,故由公眾人士持有之公司已發行股本將少於25%。為就Texan成功申請新股票之情況作好準備,董事會現正與其專業顧問討論,鑒別有關程序,以使公司符合上市規則有關最低公眾持股量之規定及復牌。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太電 公司提供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4/07/31 | 發言時間 | 15:25:58 |
發言人 | 顏建村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6636610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超限之改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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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2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07/31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不適用 2.事實發生日:104/07/3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14日金管證審字第1040025627號函辦理 4.處理過程:不適用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之子公司截至103年12月底止資金貸與他人超限之改善計劃: 一.太平洋光電等8家子公司: 1.請子公司評估資金貸與之可收回性,若確定無法收回,且已全數提列備抵呆帳, 將其自帳上除列。 2.進行子公司清理,規劃辦理合併、以債作股或清算結束,以消除相關子公司之資 金借貸。 二.PEWC Singapore Co., (Pte) Ltd等4家子公司: 要求相關子公司還款或提升淨值,以符合資金貸與作業程序之限額規定。 三.整體改善作業預計一年內完成。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