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太電 公司提供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3/10/15 | 發言時間 | 14:03:17 |
發言人 | 顏建村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66366100 |
主旨 | 為公告香港地區資產追索最新進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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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2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10/14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 2.事實發生日:103/10/1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因海外資產遭前財務長胡洪九等人掏空乙案,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資產 追討訴訟,香港終審法院駁回胡洪九等人的上訴聲請。 4.處理過程:民事訴訟。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透過前開訴訟所取回的公司及資產的最終 價值,應待本公司委任專業人士協助清理債權債務關係後,始得確定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於清理取回公司及資產的債權債務關係過程中,倘有發現 任何不法的情事,本公司將委任律師追究相關人等的責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