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業者還說,投資特別股本金雖能先行收回,但何時能拿回特別股股息,要看高鐵營運狀況,若高鐵有盈餘可支付,就不會再打官司討債。
假設當初投資特別股十億元,八年股息、以百分之五股息率計算,就還有約四億元股息沒進帳。金控業者說,但這部分,民營金控多已先行認列資產減損,未來若能收回,就算賺到。
高鐵二○○二年通過發行特別股籌資,特別股每年股息百分之五。當時,包括八大公股行庫及富邦、國泰、新光金控等民營金融業者均認購,八家公股合計認購一百七十三億元,若再加上民營金控,總投資金額逾兩百億。
高鐵一開始曾給付投資人特別股股息,但高鐵自二○○七年開始營運後,即以公司營運後若有虧損,依照公司法規定,可免發股息為由,暫停支付投資人特別股股息,至今長達八年。這段時間,幾乎每個投資人都為特別股問題和高鐵打官司。
高鐵今年六月下旬董事會通過,為落實財改方案,將贖回已發行的全部特別股股本約三百九十二億元,再將特別股全數轉為普通股;高鐵也開放特別股投資人,可將特別股轉成普通股,本周一是最後轉換日。
包括富邦金、新光金、國泰金控三大高鐵特別股投資人都決定,要收回特別股投資本金,不會轉換成高鐵普通股,三公司預計可收回特別股投資本金近四十億元。
根據上月通過的高鐵財改案中,普通股股東將減資六成。據了解,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之後,一旦財改啟動,就難逃減資六成的命運,是特別股股東拒絕轉換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