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不適用 2.事實發生日:98/03/20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文字號:金管證六字第0970012091號函辦理 4.處理過程:不適用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執行進度:利息已繳納至97年12月31日。 97年10月至98年2月,累計還款金額為新幣150萬元。 擔保品抵押合約已簽訂,並完成新加坡設質登記, 新馬公司董事會通過提供Australian Pacific Electric Cables Pty Ltd 股票1,000萬股作為擔保品。 依Australian Pacific Electric Cables Pty Ltd 97年度12月份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核), 每股淨值為AUD2.13,97年12月擔保品維持率為21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