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不適用 2.事實發生日:98/10/30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文字號:金管證六字第0970012091號函辦理 4.處理過程:不適用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執行進度:利息已繳納至98年9月23日。 97年10月至98年9月,累計還款金額為新幣360萬元。 新馬公司董事會已通過提供Australian Pacific Electric Cables Pty Ltd 股票1,000萬股作為擔保品, 其抵押合約已簽訂,並完成新加坡設質登記。 依Australian Pacific Electric Cables Pty Ltd 98年度8月份自結財務報表, 每股淨值為AUD2.16,98年8月擔保品維持率為35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