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

為公告香港地區資產追索最新進度事宜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太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發言日期 102/09/18發言時間 14:07:48
發言人 顏建村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發言人電話 02-66366100
主旨
 為公告香港地區資產追索最新進度事宜
符合條款 第 2 款事實發生日 102/09/1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香港特別行政區上訴法庭
2.事實發生日:102/09/1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因海外資產遭前財務長胡洪九等人掏空乙案,經香港特別行政區商業法庭第一審
於101年4月12日判決本公司勝訴,胡洪九等人對該判決提出上訴後,香港上訴法庭於今
日宣判駁回胡洪九及相關被告的上訴。
4.處理過程:民事訴訟。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因相關被告仍可對本件之訴訟結果向香港最終審法庭提出上訴,故取回資產之最終價值
應待本案定讞並經精算後,始得確定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倘被告於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本公司將委任律師積極應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控占茂矽上億 胡洪九逆轉無罪

控占茂矽上億 胡洪九逆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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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3 19:29:0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劉世怡台北3日電)茂矽公司前負責人胡洪九被控挪用、侵占茂矽資金新台幣4.8億元案,一審判刑4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逆轉改判無罪。

高等法院檢察署表示,待收到判決書,經審慎研究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胡洪九被控在民國92年間擔任股票上市公司茂矽總經理期間,炒作茂矽股票,隨後出脫茂矽公司股票,為了炒股還涉嫌利用海外紙上公司挪用侵占公司數億元,因此將胡洪九等人起訴。102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