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

太電:公告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發放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2017/10/27 11:400

一、本公司105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100,350,000元,每股分派新台幣0.15元,業經106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二、本公司第24屆第13次董事會決議,訂定106年9月15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106年11月14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由本公司股務部以匯款、掛號郵寄支票或親臨本公司股務部辦理領取之方式發放。股利分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轉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2017年10月23日 星期一

台北/太電掏空案副董座繆竹怡潛逃出境 北檢發布通緝令


發佈時間:2017年10月23日 19:51

新聞來源:網路

【今日大話新聞/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纏訟13年的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200億掏空案,於今年8月31日判刑定讞。前董座孫道存、前財務長胡洪九等4人已於上月29日入監服刑,但遭判刑4年4個月的前副董座繆竹怡則早在最高法院審理期間潛逃出境,台北地檢署傳拘不到,已於今(23)日發布通緝,通緝時效長達37年6月。

太電前董座孫道存被控與前財務長胡洪九、前董座仝玉潔在1990年間,隱瞞董事會並違反政府禁令,由胡主導在香港成立太豐行等多家子公司,以墊付款等方式,進行「假買賣」掏空太電,導致太電虧損200億元,胡洪九更從中私吞約100億元的鉅款。

台北地檢署自2004年起訴太電200億掏空案的相關人士,包括:太電前董座孫道群、仝清筠、前副總兼財務長胡洪九、秘書黃靜琳,及前副董座繆竹怡等5人。歷經13年的訴訟,最高法院於今年8月31日駁回上訴,將孫道存等人判刑1年6月至14年6月不等的刑期,全案就此定讞。

判決結果出爐之後,高院立刻通知最高檢察署啟動防逃機制,監控孫道存等人的行蹤,並通知被告於9月29日入監服刑;但繆竹怡的行蹤成謎,直到檢方調閱出入境紀錄,才知他早在高院審理期間就搭機離台,至今仍沒有入境資料。

由於傳拘無著,台北地檢署也於今日對繆發布通緝,通緝時效長達30年,若再加上行刑權時效的話,時效可長達3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