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9日 星期三

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2015年起 IFRSs分2階段全面升級

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2015年起 IFRSs分2階段全面升級
2014/01/28 20:35 鉅亨網 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今(28)日宣布,考量2013年版IFRSs與2010年版間已有差異,為縮小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間之版本差異,金管會經參考各界意見,自2015年起,規劃採循序漸進,分2階段方式推動國內版本全面升級。
金管會表示,我國之前已於2009年5月14日公布「我國企業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之推動架構」,當時是以金管會認可之2010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正體中文版為準,分2013年及1015年二階段推動國內企業採用IFRSs,迄已歷4年餘,第一階段適用IFRSs的公司已順利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並如期公告申報,達成原訂政策目標,象徵我國會計準則進入新紀元。
不過,近年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為提升IFRSs之品質,不斷將準則朝合理化、明確化及一致化等方向調整,陸續增(修)訂多項公報。截至目前IASB所發布準則已與我國產生數個版本差異。
金管會表示,考量2013年版IFRSs與2010年版間已有若干差異,變動幅度已逾1/3,檢討版本之差異並規劃升級之時程已經刻不容緩。因此,提升企業財務報告品質及透明度,縮小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間之版本差異,金管會經參考各界意見,規劃採循序漸進分2階段方式推動國內版本升級:

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地院判中華開發勝訴 高鐵須收回特別股

地院判中華開發勝訴 高鐵須收回特別股
台灣高鐵公司特別股股東紛紛提出訴訟,請求高鐵公司贖回特別股和支付積欠的股息,日前出現首個判決,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股東之一的中華開發要求收回特別股股本勝訴。目前台灣高鐵有400億元特別股尚未贖回,此一判例恐引發骨牌效應,導致高鐵經營陷入危機,台灣高鐵決定提出上訴。
不過,中華開發要求台灣高鐵支付積欠的股息一案,地院判敗訴。
台灣高鐵公司資本額為1,050億元,興建期為籌措資金,發行500多億元特別股,平均年息為5%,扣除轉換普通股100多億元,現有400億元流通在外,積欠的特別股利息約100億元。
台灣高鐵特別股的股東有90多個,不少股東向台灣高鐵要求支付特別股股息和贖回特別股不成後,接連向法院提告,目前有31位特別股股東提告。提告的股東中,僅中華開發與板信銀行要求收回特別股和支付股息,其餘股東僅要求支付股息。
中華開發購買高鐵特別股金額共10億元,但向法院請求贖回的股本只有489萬元,另要求給付1,700多萬元股息,日前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中華開發請求贖回台灣高鐵特別股股本案勝訴,但在請求支付股息上則是敗訴。
台灣高鐵發言人賈先德表示,依公司法規定,高鐵營運有盈餘、才能分配利息,現在高鐵累積虧損多達535億元,依規定是不能支付股息的。他強調,並非高鐵公司不付,高鐵在興建期間所有的特別股股息都按年支付,沒有賴過帳。
他說,中華開發要求收回特別股股本勝訴,後續影響非常大,若所有特別股的股東都依此提告並勝訴,台灣高鐵營運將陷入困境,日前已收到法院判決書,將和法務、財務等同仁研究後,提出上訴。
官員分析,此案判決結果恐會鼓勵高鐵其他特別股股東提告,要求台灣高鐵全部收回特別股,因為高鐵必須按每股9.3元出售金額原價購回,最近高鐵股價只有5塊多。現在高鐵累計虧損仍有535億元,一旦400億元特別股股本都要贖回,台灣高鐵債務立即增加,馬上會面臨資不抵債的財務困境。
【2014/01/13 經濟日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地院判中華開發勝訴 高鐵須收回特別股 | 財經焦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421285.shtml#ixzz2qF44pS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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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6日 星期一

公告本公司法人監察人辭任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太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發言日期 102/12/16發言時間 15:02:43
發言人 顏建村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發言人電話 02-663661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法人監察人辭任
符合條款 第 9 款事實發生日 102/12/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2/16
2.發生緣由:太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辭任本公司監察人
3.因應措施:補選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02/12/16
(2).辭任者姓名:太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原任期:101/06/15~104/06/14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補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資料(股東會後修訂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太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發言日期 102/12/13發言時間 14:59:55
發言人 顏建村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發言人電話 02-66366100
主旨
 公告補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資料(股東會後修訂本)
符合條款 第 9 款事實發生日 102/12/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2/12
2.發生緣由:補正101年度年報第9~10頁
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補正後101年度年報資料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