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地院判中華開發勝訴 高鐵須收回特別股

地院判中華開發勝訴 高鐵須收回特別股
台灣高鐵公司特別股股東紛紛提出訴訟,請求高鐵公司贖回特別股和支付積欠的股息,日前出現首個判決,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股東之一的中華開發要求收回特別股股本勝訴。目前台灣高鐵有400億元特別股尚未贖回,此一判例恐引發骨牌效應,導致高鐵經營陷入危機,台灣高鐵決定提出上訴。
不過,中華開發要求台灣高鐵支付積欠的股息一案,地院判敗訴。
台灣高鐵公司資本額為1,050億元,興建期為籌措資金,發行500多億元特別股,平均年息為5%,扣除轉換普通股100多億元,現有400億元流通在外,積欠的特別股利息約100億元。
台灣高鐵特別股的股東有90多個,不少股東向台灣高鐵要求支付特別股股息和贖回特別股不成後,接連向法院提告,目前有31位特別股股東提告。提告的股東中,僅中華開發與板信銀行要求收回特別股和支付股息,其餘股東僅要求支付股息。
中華開發購買高鐵特別股金額共10億元,但向法院請求贖回的股本只有489萬元,另要求給付1,700多萬元股息,日前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中華開發請求贖回台灣高鐵特別股股本案勝訴,但在請求支付股息上則是敗訴。
台灣高鐵發言人賈先德表示,依公司法規定,高鐵營運有盈餘、才能分配利息,現在高鐵累積虧損多達535億元,依規定是不能支付股息的。他強調,並非高鐵公司不付,高鐵在興建期間所有的特別股股息都按年支付,沒有賴過帳。
他說,中華開發要求收回特別股股本勝訴,後續影響非常大,若所有特別股的股東都依此提告並勝訴,台灣高鐵營運將陷入困境,日前已收到法院判決書,將和法務、財務等同仁研究後,提出上訴。
官員分析,此案判決結果恐會鼓勵高鐵其他特別股股東提告,要求台灣高鐵全部收回特別股,因為高鐵必須按每股9.3元出售金額原價購回,最近高鐵股價只有5塊多。現在高鐵累計虧損仍有535億元,一旦400億元特別股股本都要贖回,台灣高鐵債務立即增加,馬上會面臨資不抵債的財務困境。
【2014/01/13 經濟日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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