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2013年7月9日 星期二
胡洪九等上訴 拒交資產予太電
胡洪九等上訴 拒交資產予太電
[21:50] 2013/07/08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 台灣企業太平洋電線電纜(下稱太電)在本港追討被高層掏空的大批資產,包括約43%弘茂科技(01010)股權、海怡半島東西冀商場及壽臣山道大屋,高院去年判太電勝訴,太電前財務長兼副總裁胡洪九等須交還資產,胡洪九等不服,今天向上訴庭上訴。
上訴人包括胡洪九、有份協助胡的馬金福、及接收有關資產的Top Selection Co. Ltd.(實益擁有人為瑞士銀行家Robin Willi)。
2013年6月19日 星期三
太電追回資產有譜 孫道存笑、小股東哭
- 2013-06-18
- 第427期
太電追回資產有譜 孫道存笑、小股東哭
- 文/許秀惠、郭庭昱
進入股東會旺季的6月14日,台灣有超過120家上市櫃公司都選在這一天舉行股東會。已下市十年的太電股東會也選在這一天。早上八點半不到,太電的工作人員已經在台北市仁愛路的空軍官兵活動中心、股東會場地入口貼上:「請憑出席證入場、不接受現場委託、謝絕媒體記者入場採訪」的公告。
除了本刊,並沒有其他媒體到場。9點正式開始的股東會,股東零零星星才坐定,15分鐘後,司儀宣布股東會結束,本刊攝影記者趁著剛剛散會的時間,進場拍下董事長苑竣唐、總經理孫道亨笑咪咪地打算離開會場的鏡頭。
股東會十五分鐘開完
苑竣唐、孫道亨笑咪咪離開
然而,苑竣唐、孫道亨輕鬆笑咪咪的背後,確實隱藏著重要訊息與變化!
2004年下市後,股票變成壁紙的太電,這十年來,經營權從孫道存換到仝清筠,再換到李超群、苑竣唐,幾番更迭,董事長寶座依然炙手可熱,在幾大家族之間爭搶不休,甚至股權原本是幾大家族之中算是較大的仝家,與結合孫家、苑家等的李超群一度公開爭搶董事長,靈敏一點的人不禁會問,太電已遭前財務長胡洪九、前董事長孫道存掏空數百億元、淨值剩不到一元的太電,為何還這麼搶手?
關鍵便在太電從掏空案後,積極隔海打官司,追討被胡洪九等人五鬼搬運、藏匿在海外的資產。而就在去年4月,香港法庭裁定太電勝訴。這個判決讓掌控太電經營權的苑、李、孫家精神大振。
原本,太電在香港與涉嫌掏空的前財務長胡洪九所打的官司,早在2008年時,便在香港循簡易程序獲判勝訴;換言之,一旦香港官司勝訴定讞,太電就有機會取回被偷走的資產。
香港資產增值可觀
市場價值至少160億元
被台灣法務、財務界認為狡猾難纏的胡洪九,在台灣繳交一億五千萬元保釋金,獲得交保之後,則隔海提出抗辯,不肯輕易鬆手認罪,雙方從簡易法庭打到商業法庭。等了4年,終於,去年4月,香港法庭裁定太電勝訴,可追回胡洪九以及涉案公司所藏匿的太電資產。根據香港商業法庭第一審法院判決,太電有機會追回的資產高達94億元,包括香港海怡廣場商場公平價值為75億元,海怡廣場停車位3億元,以及位於豪宅區的壽臣山房產16億元等;不僅如此,據了解,握有這些資產的公司旗下,甚至還包括香港上市公司弘茂科技40%以上的股權。
這對太電來說,無異是天上掉下來的大補帖。根據了解內情人士表示,這些資產的公平價值雖估計為94億元,事實上以香港房地產近年來增長的幅度,太電可追討回來資產的市場價值至少在160到180億元之間。
自從2008年,太電辦理高達80%的減資之後,股本降為66.9億元,淨值只剩0.1元,一旦能夠追討回來實質資產,淨值立刻大躍升,對於這十年來股票被慘套下市,被剝一層皮,減資又被剝第二次皮的小股東來說,總算盼來一個正面的消息。(本文節錄自427期財訊雙週刊)
2013年6月18日 星期二
《證交所》涉台電弊案,證交所退回雅士晶業股票上市案
2013/06/18 15:55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雅士晶業 (3471) 申請股票上市一案,因涉及台電弊案等情事,遭台灣證券交易所退回。
證交所表示,雅士晶業申請已公開發行普通股上市案,因該公司涉及台電公司變壓器收賄弊案,是否涉及不法或誠信問題、後續賠償事宜及對申請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尚待釐清,且其99、100年度財務報告經查有證交所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9條第1項第6款「不依有關法令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告等情事,情節重大者」不宜上市情事,因此,證交所今天退回該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案。
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太電101年簡明損益表-每股盈餘0.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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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科目 | 金 額 | 財務預測 | 年度財務 預測達成率(%) | ||
| 營業收入 | 16,753,879 | - | - | ||
| 營業成本 | 15,861,945 | - | - | ||
| 營業毛利(毛損) | 891,934 | - | - | ||
|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 | 12,925 | - | - | ||
|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利益 | 13,734 | - | - | ||
| 營業費用 | 461,617 | - | - | ||
| 營業淨利(淨損) | 431,126 | - | - |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549,192 | - | - |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860,486 | - | - | ||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 119,832 | - | - | ||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2,640 | - | - | ||
|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淨損) | 117,192 | - | - | ||
| 停業單位損益 | - | - | - | ||
| 非常損益 | - |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 - | - | - | ||
| 本期淨利(淨損) | 117,192 | - |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0.18 | - | - | ||
太電101年簡明資產負債表─每股淨值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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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科目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2,829,093 | 16.47 | ||
| 基金及投資 | 4,540,506 | 26.43 | ||
| 固定資產 | 3,808,916 | 22.17 | ||
| 無形資產 | 0 | 0.00 | ||
| 其他資產 | 6,001,364 | 34.93 | ||
| 資產總計 | 17,179,879 | 100.00 | ||
| 流動負債 | 6,424,053 | 37.39 | ||
| 長期負債 | 6,833,886 | 39.78 | ||
| 各項準備 | 914,695 | 5.32 | ||
| 其他負債 | 2,148,697 | 12.51 | ||
| 負債總計 | 16,321,331 | 95.00 | ||
| 股本 | 6,690,000 | 38.94 | ||
| 資本公積 | 146,461 | 0.85 | ||
| 保留盈餘 | -7,034,183 | -40.94 | ||
|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合計 | 1,056,270 | 6.15 | ||
| 股東權益總計 | 858,548 | 5.00 | ||
| 預收股款(股東權益項下)之約當發行股數(單位:股) | 0 | 0.00 | ||
| 母公司暨子公司所持有之母公司庫藏股股數(單位:股) | 0 | 0.00 | ||
| 每股淨值 | 1.28 | |||
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避免股務自辦引爭議 金管會修法嚴控 明年7/1起實施
2013/04/11 20:46 鉅亨網 記者陳慧琳 台北
為避免上市櫃公司因爭奪經營權或其它因素,而出現股務自辦爭議,金管會今(11)日修正相關辦法表示,若公司股務要收回自辦,必須股東會決議且向金管會指定機構申請核准;此外,持有股份3%以上股東,可以基於股務自辦有損及股東權益之虞,向金管會申請改由指定機構代辦。
過去曾發生上市櫃公司因經營權爭奪戰,公司派透過股務收回自辦,來掌握股票流向與委託書統計等資料數據,使得股務自辦被質疑不具中立性而引發爭議。
為加強上市櫃、興櫃公司股務作業的管理,以保障股東權益,金管會已著手完成「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修正,希望透過從嚴辦理、拉高門檻的方式,減少股務收回自辦的問題。
金管會新修正規範,主要內容有3大項:首先,增訂公司股務事務收回自辦,應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向金管會指定機構申請核准。其次,公司如果要更換代辦股務機構,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向金管會指定機構申報備查。第三,為落實股務自辦之公司辦理股東會事務,應公平對待所有股東的原則。
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在新規定當中,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3%且1年以上股東或是投保中心,如果其認為公司辦理股東會事務,有損害股東權益之虞時,這個時候,就可以向金管會申請改為代辦。
此外,金管會也修訂「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委託書必須在股東會開會之前,經過統計驗證,不以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或監察人議案為限,但 考量法規適用之公平性及實務執行作業之充分完備,金管會給予緩衝期,自明年7月1日起才開始施行。
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102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一、開會時間:民國102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
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民國102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四、本公司將於民國102年4月10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19日下午5時前送達(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須在民國102年4月19日受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提案處所: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5號25樓,電話:02-6636-6100)。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六、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七、特此公告。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太電 公司提供 |
| 公告序號:1 |
| 主旨: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
|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
| 開會日期:102/06/14 |
|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6 |
|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4 |
| 公告內容: |
主 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