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

金融專業法庭下月正式成立─將有助於加速太電案的審理

賴英照:金融專業法庭 辦大案
【2008/07/14 經濟日報】
【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司法院預計下月29日設立三個金融專業法庭,專門處理1億元以上的重大金融案件,可望排入第一批審理的案件,包括前太電財務長胡洪九涉及掏空太電案、牙醫師公會疑似賄賂立委遊說立法案。

司法院長賴英照指出,企業要的不只是一審審查快速,也希望能儘速「確定」,因此除了設於台北地院的三個金融業專業法庭,未來高等法院也將設置金融專業法庭,以延伸地院的金融專業審理效果;至於其他地方法院,司法院將評估北院實施的成效後,研議是否比照辦理。

三個專業金融法庭都設在台北地院的主因,是該院轄區是全國金融機構、上市櫃公司集中地,且是主要的股票、外匯市場。賴英照指出,在今年5月全國法院列管的 318 件金融犯罪,北院就占了123件,同時北院近五年的重大金融案件倍數成長,顯見北院對於金融專庭的需求刻不容緩。

司法院原則以遭檢方起訴、損害賠償金額達1億元以上,做為重大金融案件的篩選標準。賴英照強調,如果專業法庭運作一段期間後,案件還是太少,將考慮降低篩選標準;專業法庭的數目也將根據實際情形,做必要調整。

為避免專庭剛開張時無案可辦,北院庭務會議決定,目前最棘手、較受矚目的十件舊案,帶到金融專庭繼續審理,包括太電案、牙醫師公會涉賄賂案等,因此開辦初期,金融專業法庭不見得都辦金融案件,而是先辦舊案,等待真正重大的金融案件進來。

賴英照希望,金融專業法庭順利運作後,可以達到保障企業和投資人權益、有效嚇阻金融弊案發生。

賴英照表示,隨著金融商品的推陳出新,犯罪國際化與集團化的趨勢下,法官在處理手法翻新、且日益增多的重大金融案件時,面對艱澀的財報與帳冊,常感力不從心。偏偏太電、博達、力霸等重大案件,動輒造成投資人上百億元的損失,大眾自然對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院,寄予厚望,但往往事與願違。

賴英照解釋,法官大都出身法律科系,面對專業金融案件,需要較多的時間處理;加上近年法官人力短絀,以今年前五月為例,一審刑庭法官每個月平均辦案 73.58件、民庭法官73.16件,分到重大金融案件的法官往往還得處理其他案子,自然會延遲結案時間與裁判品質,而與大眾「速審速結」的期待產生落差。

司法院為確保金融專業法庭的審理品質,與法務部、金管會等合作,針對專庭法官的需求,量身打造必要的金融專業課程;另外,今年8月招考的司法事務官,預定招收30位具有財經背景的專業人士,預計明年4月投入金融專業法庭工作;同時配合修法,讓司法事務官可以協助辦理刑事案件,而法官有更多機會吸收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