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

太電案 孫道存被認主謀 將重判



太電案 孫道存被認主謀 將重判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9/22 04:09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太平洋電線電纜掏空案有意外發展,檢方原起訴前太電財務長胡洪九是主謀,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僅被認定參與少部分犯罪,但合議庭日前認為孫道存也是主謀且全程犯案,涉嫌與胡洪九共同掏空一百七十一億,當庭諭知孫道存擴張犯罪事實,孫道存律師團要求停審閱卷,全案因此耽擱,最快明年春節前宣判。


一名檢方人士說,依目前法院審理情況與認定,未來孫道存勢必會遭到重判。


台北地檢署九十三年底起訴的太電案,犯罪事實時間點為八十三年至八十八年間,檢方認定胡洪九涉嫌利用海外子公司以規避法律,從太電公司匯款上百億至美國、維京群島等地,再輾轉投資香港及中國,造成股東損失,且涉嫌製作不實財報,涉犯背信等罪。


檢方起訴胡洪九並求刑廿年,前太電董事長仝清筠、仝玉潔、孫道存與太平洋光電前總經理繆竹怡,因涉嫌協助隱匿太電資產,也一併被起訴,胡洪九獲法院裁定一億五千萬交保;檢方當時認定,孫道存僅在八十七年胡洪九離職後才涉案。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孫道存對太電遭掏空部分均表示不知情,關於檢方認定香港太豐行是太電所投資,孫道存當庭說,不知有這些公司存在,但胡洪九當庭陳報孫至香港參加太豐行簽約儀式的照片反駁。


合議庭庭長陳興邦及受命法官蘇嘉豐為查明真相,花了逾一年的時間閱卷,日前在相關資料及證人筆錄發現,孫道存涉案期間應從八十三年就開始。


合議庭認為,孫道存原是太電總經理,對於公司財務長胡洪九的職務上行為,不可能不知,且相關文件上也有孫道存簽名,孫犯案時間應是八十三至八十八年,孫與胡洪九均是主謀。


全案經四年多審理,胡洪九等被告的交互詰問已結束,預計下月起將針對孫道存部分進行準備程序;合議庭說,最快明年春節前宣判,應不會拖過明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