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

IFRS將上路 台股恐一國兩制






 

金管會研擬讓本國上市櫃公司導入國際會計準則(IFRS)時,投資用不動產有條件採市價法開帳,之後採成本法入帳,但對海外來台上市企業的投資用不動產,卻擬開放讓業者自選用市價法或成本法入帳,未來台股恐出現一國兩制。


IFRS規定,企業對「投資用不動產」能自由選擇認列原則,台灣預計在2013年導入IFRS,上市櫃公司必須在明年先行試算,用「市價法」與「成本法」入帳,對企業財報表現影響深遠。會計師界透露,金管會初步敲定本國上市櫃公司應採成本法入帳,但對海外企業來台上市,卻傾向讓企業自行選擇入帳方式。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王彥鈞指出,主管機關對本土企業與海外企業在台上市,標準漸趨一致,例如過去通融海外企業來台上市可採匯總方式揭露關係人交易,現已改成必需逐項揭露。


但IFRS上路後,要讓海外企業採用何種財務報告編制準則,金管會與證交所等相關單位仍在研議。消息人士稱,為避免影響海外企業來台上市意願,降低台灣資本市場競爭力,金管會原則同意海外來台上市業者能自由選擇入帳方法。


會計師指出,有意來台上市的企業,若公司位處房地產熱絡的市場,像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等地,公司投資用不動產採市價法入帳,有助美化公司財報,上市集資時能募得更高的資金,台灣對IFRS的實施規範,左右這些企業來台上市的意願。


券商指出,不少長期投資大陸房地產、且有意回台上市的台商,期盼能以「市價法」入帳,藉回台上市「採收」耕耘大陸房地產業的果實。不過,若金管會對台企、外企的IFRS規範不同調,外界將質疑對海外來台上市企業享有「超國民待遇」。


會計師指出,IFRS在歐美等國家已上路一陣時間,代表此項會計原則已具備穩定性與可信賴度,我政府其實無需過度擔憂,另訂台灣標準取代國際通用的會計原則。


IFRS規定,即便採用「成本法」認列,也需在財報揭露「市價法」的相關資訊,既然都揭露兩種會計原則的訊息,在計算每股獲利(EPS)時,或可同時揭露「成本法EPS」及「市價法EPS」以利投資人判別。


基於保護投資人,不願見到日後房地產景氣反轉大幅衝擊股價的立意,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游萬淵認為,解決之道就是「持續加強教育投資人」,或向合法、專業投資機構諮詢。



【2011/06/1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