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0日 星期一

高鐵爭延長特許期 打通金脈






 

困擾高鐵公司多年的折舊問題近日將正式開會討論,並一併檢討延長高鐵營運的特許期限,只要這項重大財務問題解決,高鐵公司就可即展開站區開發與引進新投資人,繼而辦理股票上市作業。


據了解,目前國內BOT案沒有延長特許期的案例。而國外的英法海底隧道因折舊和營運問題,特許期從合約議定的50年延長到99年,高鐵局已積極蒐集相關資料,希望以此為「範例」與高鐵公司討論。


高鐵投資金額高達四、五千億元,是全世界最大單一BOT案,國內其他BOT案僅投資數百億元,就可取得50至70年的特許期,以此推算,高鐵至少可再延長一倍特許期限到70年,甚至達75年。


交通部高鐵局官員說,去年底台灣高鐵公司函文高鐵局表示,國內外經濟情勢變化,影響高鐵營收,而折舊問題嚴重影響高鐵營運及財務,要求雙方延長特許期,以解決折舊帶來的財務問題。


官員表示,高鐵財務重整降低其利息負擔後,現在折舊採用的運量百分比法,雖可一時降低其財務壓力,但隨著高鐵運量不斷增加,折舊金額也會愈來愈高,為使高鐵得以正常營運,雙方將於春節後正式討論折舊與延長特許期限。


相關官員指出,高鐵的營運設備包括:土建、車站、軌道、機電、列車、通訊等,既多樣又複雜,尤其每項設備的使用年限不同,總計要延長多少年特許期給高鐵公司,要先認定每項營運設備的使用年限,這項工程就非常浩大。


另外,高鐵興建營運合約是35年,高鐵公司依合約要提回饋金給政府,未來如果延長特許期限,高鐵公司也應再提列一筆回饋金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