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掏空太電 孫道存胡洪九判賠140億

蘋果日報 ─ 2012年12月01日


【張欽、陳佩嘉╱台北報導】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200億元掏空案,公司前財務長胡洪九一審被依業務侵占等罪判刑18年、併科罰金10億元,前總經理孫道存偽造文書4年。台北地院昨再判兩人要連帶賠償太電港幣1億8490萬餘元,胡個人賠美金3億271萬元,加計7年利息合計共台幣140億元,創下掏空案賠償金最高紀錄。


胡洪九:很遺憾


太電律師顧立雄說:「太電除台灣部分之外也已追回香港資產,未來會全力追償法院判賠的金額。」胡洪九律師魏仰宏說:「判決僅以刑事判決當證據,但刑案尚未確定,法院沒實質審理就作不利判決,很遺憾。」孫道存昨聯繫不上。 


賠償金史上最高


胡、孫被控自1990年起,隱瞞太電董事會在中國、香港成立太豐行等多家子公司,以持股方式把資金匯到子公司。1995年起胡陸續再以幫子公司作保借錢、假買賣等手法,掏空200億元並侵吞其中100億元,任總經理的孫則任由胡侵吞資產。
胡洪九辯稱,海外公司資產都已移轉給太電,不能重複求償。孫也稱,海外投資都是胡一手掌控,他被架空無從知悉財報。但法官據刑事判決,認定胡、孫聯手掏空太電資產,計算後兩人共要賠太電公司本金加7年利息合計140億元台幣,創下掏空案賠償金最高紀錄。
投保中心處長趙順生說,此案有2萬5千名受害股民求償,金額高達78億元,目前已追到2億元,其餘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