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 星期二

太電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及股東提案權相關公告

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及股東提案權相關公告(公開發行公司)
(法源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
公告序號1
主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104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民國104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民國104年股東
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
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
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四、本公司將於民國104年3月20日起至民國104年3月30日
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於民國104年3月30日下午5時前送達(如為郵寄者其郵
件送達日須在民國104年3月30日受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
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並敍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提案處所:太平
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95號25樓,電話:02-6636-6100)。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
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六、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
提案股東,並將符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
會通知書。
七、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
定辦理。
八、特此公告。

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公告序號:2
主旨: 更正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4/05/2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4/03/3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4/05/28
公告內容:
主 旨:更正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依 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4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
(上午八時三十分前開始受理股東辦理報到)
貳、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
參、議事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一○三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訂定董事、監察人名額案。
(三)選舉事項:董事、監察人選舉案。
(四)臨時動議。
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民國104年3月30日起至104年5月28日股東
常會日止,停止股票之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
者,務請於民國104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
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辦理
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3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
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部將依
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伍、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依證券交易
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議
事錄之寄發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第二三0條規定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網
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陸、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
八日前(即民國104年4月17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股務
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
並副知證基會,以便彙總公告。
柒、本次股東常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請 貴股東於民國104年4月27日起
至證基會免費網址:http://free.sfi.org.tw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
由此進入』即可查詢。
捌、依公司法第一七二之一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九十五號二十五樓,電話:02-6636-6100)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
受理提案期間為民國104年3月20日至民國104年3月30日止,如為郵寄者其郵件
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
玖、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
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
拾、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