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 星期二

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公告序號:2
主旨: 更正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4/05/2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4/03/3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4/05/28
公告內容:
主 旨:更正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依 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4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
(上午八時三十分前開始受理股東辦理報到)
貳、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
參、議事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一○三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訂定董事、監察人名額案。
(三)選舉事項:董事、監察人選舉案。
(四)臨時動議。
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民國104年3月30日起至104年5月28日股東
常會日止,停止股票之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
者,務請於民國104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
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辦理
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3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
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部將依
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伍、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依證券交易
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議
事錄之寄發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第二三0條規定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網
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陸、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
八日前(即民國104年4月17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股務
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
並副知證基會,以便彙總公告。
柒、本次股東常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請 貴股東於民國104年4月27日起
至證基會免費網址:http://free.sfi.org.tw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
由此進入』即可查詢。
捌、依公司法第一七二之一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九十五號二十五樓,電話:02-6636-6100)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
受理提案期間為民國104年3月20日至民國104年3月30日止,如為郵寄者其郵件
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
玖、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
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
拾、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