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公告。

公告序號:1
主旨: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5/06/0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5/04/0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5/06/03
公告內容:
主 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公告。
依 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5年6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8時30分)
貳、開會地點: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1號4樓(台大校友會館)。
參、議事主要內容:
(一)討論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報告事項: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其他報告事項。
  (三)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一○四年度盈虧撥補案。
(四)臨時動議。
肆、辦理過戶方式: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民國105年4月5日起至民國105年6月3日股東
常會日止,停止股票之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
者,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5年4月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民
國105年4月1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部辦理過戶手續(股務部地址:新北
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掛號郵寄者
以民國105年4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
過戶手續。
伍、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依證券交易
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議
事錄之寄發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第二三0條規定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網
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陸、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
前(即民國105年4月25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
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並副
知證基會,以便彙總公告。
柒、本次股東常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請 貴股東於民國105年5月3日起至
證基會免費網址:http://free.sfi.org.tw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
此進入』即可查詢。
捌、依公司法第一七二之一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九十五號二十五樓,電話:02-6636-6100)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
受理提案期間為民國105年3月30日至民國105年4月8日止,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
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
玖、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
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
拾、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