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 星期五

高鐵局:高鐵若獲利 無法排除5大股東共享


虧損連連的台灣高鐵公司,如果有一天開始獲利,利潤怎麼分?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今天表示,依現行法令,不能排除原始5大股東共享盈餘,但可以稀釋股分,獲利與全民共享。


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向監察委員承諾,台灣高鐵若賺錢,利潤絕不回到大陸工程、東元集團等5大原始股東身上。不過,高鐵局局長朱旭上午表示,若法令沒變,依現行公司法規定,未來若高鐵獲利,不可能排除5大股東共享盈餘。


朱旭表示,有人主張台灣高鐵公司應先減資、再增資,「現階段不可行」。他指出,台灣高鐵公司的股權結構,5大原始股東佔36.77%、泛公股佔22.15%,其餘4成多由一般股東持有,辦理減資必須召開股東大會同意,等於要所有股東同意認賠,實務上不可能達成。


朱旭說,可行的方法是等到高鐵公司5大站區開發案上路,財務、營運都上軌道,有可能出現盈餘時,屆時辦理減資,並釋出政府持有的3成多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再增資,藉此稀釋5大股東股權,減少5大股東獲分配盈餘,將獲利與全民共享。


【2009/12/25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