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公司虧損 經部修法擬禁公積充派股利






 

鑑於公司無盈餘時,如仍分派股息及紅利,而未先將法定盈餘公積用於彌補虧損,不利公司正常經營,經濟部擬修正公司法,將現行法定餘公積派充股息及紅利的規定,予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