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檢調大動作偵辦高鐵案 傳喚陳木在說明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灣高鐵案,繼去(98)年9月、10月進行大舉調卷動作之後,今天(12日)起展開大規模約談,承辦檢察官鄧媛、王志超上午傳喚前台灣銀行董事長陳木在及多名金融局官員、台銀董事到案,以了解財政部於民國91年間修正「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讓包括台銀等8家公股行庫得以認購高鐵特別股的過程。

北檢偵辦航發會挹注高鐵背信案時,發現高鐵資金出現重大缺口且流向異常,疑有人為介入周邊車站土地炒作,98年1月間主動分案調查,半年時間內指揮台北市調查處訪談前高鐵董事長殷琪等人。為盡速釐清高鐵興建、營運過程是否涉及弊端,北檢組成聯合專案小組,由主任檢察官侯名皇擔任召集人,成員包括林宗志、林漢強、郭麗娟、王志超、張書華、黃立維等6名檢察官。

去年9月間,專案小組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前往交通部高鐵局及高鐵公司調閱上百箱資料。接著在10月初,檢調展開第二波大動作,共出動5名檢察官向高鐵5大原始股東調卷,帶回業者承攬高鐵土建、機電工程的招標合約等相關文件,過濾了解承攬過程是否涉弊。

高鐵五大原始股東,包括大陸工程、太電集團、東元集團、長榮集團和富邦集團,當時檢調要求提供承攬相關工程的招標資料及合約書等文件。依檢方取得資料顯示,5大原始股東與其他廠商聯合承攬工程總金額為1118億元,其中5大原始股東工程承包總額度為410億元,佔高鐵總工程款9.4%;不過,監委李復甸從高鐵仲裁賠償金額推算,高鐵原始股東淨賺超過300億元。

辦案人員指出,高鐵從籌畫、選商、議約、興建到營運歷時近20年,卷證繁雜,北檢派出主任檢察官侯名皇及鄧媛、黃立維、王志超、張書華4名檢察官共同偵辦,歷經1年過濾卷證、密集召開專案會議後,今天上午展開約談行動。

據指出,檢調此次全面徹查高鐵案並未限定範圍,從行政院成立高鐵籌備處、投資甄審、工程招標、政府投資等疑點進行了解。另外,檢調接獲檢舉,指高鐵桃園及左營站周邊土地,疑有財團涉及低買高賣的人為炒作弊端,地目變更為建地過程疑涉不法,檢調將針對檢舉內容深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