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上市櫃藉私募套利 行不通






 

辦理私募的上市櫃公司,內部人持股變化將攤在陽光下。金管會本周三起將公布私募公司內部人在私募前後持股變化結果,減少內部人一手認新股、一手賣老股的套利操作,避免影響其他股東權益。


金管會今年9月1日發布「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修正案,要求獲利的上市櫃公司,除了要引進策略投資人,將不准採私募籌資。但此規定僅能約束未來要辦理私募的案子,因此金管會對已私募完成的公司,另外以資訊揭露內部人持股的方式,讓外界檢驗內部人是否透過私募圖利自己。


昨(29)日立法院財委會也通過立委余政道等人的提案,要求金管會三個月內對已完成私募案件,必須公布內部人於辦理私募前後的持股變化情形,並送財委會。證期局長李啟賢說,金管會已經在辦理相關事宜,本周就可對外揭露。


余政道表示,私募制度從2002年實施以來,共有500件私募案,上市櫃公司的私募案對象集中於公司內部人,也就是公司的董監事、經理人、或持股10%以上的股東及其配偶、子女。


余政道說,公司內部人以不到市價八成認購私募股票,這些人手上還有公司的老股,可以一手低價私募認購,一手賣出老股,不像外部人必須遵守三年閉鎖期的限制,賺價差之餘也可維持控制權,金管會必須強化管理。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金管會已經修改私募規定,將逐漸看到成效。



【2010/11/3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