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1日 星期三

上市或上櫃之路

無論是申請上市或上櫃,之前均需要到興櫃股票市場滿6個月以上,從引述的法規條文來看,若要恢復上市(IPO首次申請上市條件相同),第一步需要先申請至興櫃,而申請興櫃的條件須先申報上市()輔導,且有二家以上的證券商推薦,並對該公司之財務業務及資訊公開程度進行查核。由於太電本身仍屬於公開發行公司,且曾經上市過,所以對於資訊公開的部份,早已有制式的作業流程,所以此部份應該不會有問題;其次是二家以上的證券商的推薦,以太電在業界的關係,找二家以上的券商推薦應該也不會是什麼困難的事情,只要淨值能恢復正值,讓券商無須掛慮營運的問題,其推薦太電至興櫃市場便是當然之事。


接下來,便要思考到底是要申請上櫃或上市?從條件來看,申請上市或上櫃的最主要差異在於實收資本額以及獲利能力上。從實收資本額的部份來說,上市須6億;上櫃須5千萬,這部份太電的實收資本額均無問題,即便減資也不可能減低於6億元。再來就是獲利能力的部份,上市要求最近二年的合併營收的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的百分之六以上且最近五年有達百分之三以上的獲利能力;而興櫃只需合併營收最近一年的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百分之四以上且最近二年有百分之三且不低於4百萬的獲利能力。所以從此來看,以95年太電的獲利能力,合併財報的稅前純益有16.5億,佔實收資本的百分之四點七,就獲利能力而言,申請至上櫃是較上市輕鬆,若要執意回到上市,則可能需要透過減資以提高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的百分比。


但事實上面對申請上櫃或是上市時最大的問題是「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決算無累積虧損者」此一條件,依據95年財報上的顯示待彌補虧損約有345億,如何在申請上櫃或上市時,變成「無累積虧損」,則是影響上櫃或上市時程的最關鍵議題。換句話說,太電股票未來的價值便取決於如何讓345億元的虧損變成0。從此角度來思考,便有二個方向可以使得虧損變成0,其一是提升資產價值來彌補虧損;其二則是透過減資的方式來打消虧損,或是二者交叉運用使得財報上變成是無累積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