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4日 星期三

初試啼聲...

設定好我個人的部落格了,這裡要朔造成一個全狼的園地,很多人會問我,為什麼叫「狼」?不是「熊」呢?基本上我喜歡這動物,牠們的習性反應了我的個性與價值觀,以下是對狼習性的介紹


狼是群居性極高的物種。一群狼的數量大約在5到12隻之間,最多可到30隻左右,通常由一對優勢對偶領導。狼群有領域性,且通常也都是其活動範圍,群內個體數量若增加,領域範圍會縮小。群體之間的領域範圍不重疊,會以嚎聲向其他群宣告範圍。通常群體捕殺大型獵物。幼狼成長後,會留在群內照顧弟妹,也可能繼承群內優勢地位,有的則會遷移出去(大都為雄狼)再生殖時會使用窩,通常在地面挖洞而成,可長達三四米,入口有大土堆。
奔跑速度極快,可達五十五公里左右。智能頗高,可以氣味、叫聲溝通。


所以我就是那種外在很熱情,喜歡結交朋友,好奇地在寰宇中探索不同的世界。同時也喜歡和大夥一起活動與工作,追求能夠和一群精英,共同迎向巨大的挑戰與冒險,用生命畫出一幅絢爛的巨作。


私下時則是一個冷靜且孤傲的人,宛如狼之領袖般在懸崖邊思考與觀察四周,靜待下次的出擊。


妳(你)也有同樣的性格嗎?如果是!很高興能夠認識妳(你)。如果不是!當然歡迎獵物能夠靠過來囉~~


※妳(你)或家人有太平洋電線電纜的股票嗎!?,有的人或有興趣者請留言給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