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羅霈穎:禁奢,孫道存哪都去不了






 

欠稅大戶孫道存被法務部祭出禁奢條款,前女友張瓊玲也要他於農曆年前搬出信義區豪宅,對此,張瓊玲的妹妹張瓊姿表示:「不很清楚,姊姊最近都在陪女兒」。而孫道存好友羅霈穎表示:「他可以搬普通房子住,但他現在可是哪裡都去不了,花費不能超過2,000元,你想想看,夜店、餐廳、看表演,哪一樣他能去?」


羅霈穎說:「我跟他說過,心情不好、需要我的地方就打電話給我,但到目前沒有接到,要他搬出豪宅住那裡其實都不是問題,比較麻煩的是他那裡都去不了,目標太明顯,且都不適合他目前處境,每天大概就是到公司轉轉,然後回家陪太太,很幸福吧」。


羅是綜藝常客,是否可能安排孫上電視節目?羅妹妹說:「不可能,他能能講的都是奢華的事,豈不是又被K,不好不好,低調低調,對他最好」。


禁奢條款中規定,2,000元以上的商品或服務就屬於「奢華」,此外包括搭計程車、高鐵,投資股票、期貨,或是到酒店、高爾夫球俱樂部等高檔消費場所都在禁止之列。 若是由孫道存女兒、紅粉知己代支出的高消費也通通不行。



【2010/02/02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