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 星期五

太電零股股東補發開會通知書之注意事項

1.股東會通知書的寄發,是依照股東所留存(集保公司或股務及股務代理)個人資料上通訊地址郵寄.如果股東資料有誤或未更新,致使郵務單位退件,均不影響通知效力.股務單位一般不會主動更正股東資料或補寄通知書.

2.股東欲申請補發開會通知書,可於開會現場或在通知寄發期限(開會前20天)後向公司所屬股務部門或股務代理之證券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補發.

3.現場申請補發時最好攜帶身份證件或留存印鑑(有些股務代理會要求提示),補發亦可委由他人申請(需提供股東戶號或身份證字號及姓名),代理申請補發股東會通知書所需攜帶物品各家規定不一,最好先詢問清楚(有許多券商或股務根本未要求).

4. 如果股東所留資料無誤,只因不明原因或零股(依規定可不寄通知以公告代替)而未收到股東會通知書,可先嘗試以電話聯絡股務工作人員補寄(像群益,大華,元大等大型券商只要在電話中核對資料無誤即會再行補寄一份,不必親自跑一趟).補寄最好能提前幾日,以便趕在股東會前收到.一般開會前十個營業日還未收到通知即可申請補發.

補發之通知單與正式通知單具同等效力,均可持之前往參加股東會行使股東權利(包含領取股東會紀念品).

有關股東會日期及股務單位電話可向所往來的證券公司營業員詢問,最為迅速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