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

太電董事會通過依本公司與SOF前訂合約,SOF依約要求本公司履行買回子公司APWC部份股權,並修訂「修正之股東協議書」之公告。
















序號 2發言日期 98/03/20發言時間 17:45:24
發言人 顏建村 發言人職稱 董事會主任秘書 發言人電話 02-66366100 
主旨:董事會通過依本公司與SOF前訂合約,SOF依約要求本公司履行買回子公司APWC部份股權,並修訂「修正之股東協議書」之公告。
事實發生日 98/03/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98/03/20
2.契約相對人:
SOF Investments, L.P.(以下簡稱SOF)
3.與公司關係:
SOF為APWC公司的股東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APWC應於於2011年2月1日前由上櫃(OTC)轉上市(Nasdaq、Amex等交易市場上市)。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不適用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履行本公司與SOF於2007年6月29日所簽訂之Shareholders’Agreement所載的義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