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7日 星期二

太平洋流通案/李恒隆 遭判刑兩年






 

高等法院昨(26)日就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恒隆、會計師賴永吉、遠東集團郭明宗等人涉嫌偽造太平洋流通公司股東會增資決議,與林華德等人涉嫌共同背信案,判決李恒隆有期徒刑二年、賴永吉有期徒刑九個月、郭明宗有期徒刑二個月。


高等法院昨天也就太設總裁章民強、董事長章啟光及總經理章啟明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判決章啟光及章啟明有期徒刑九個月、章民強有期徒刑六個月;被判有罪的李恆隆與章民強等人都表示審判不公,收到判決書後,將依法上訴到底。


高等法院認定太設向太百公司融通資金未設算利息,判章民強、章啟光及章啟明等人有罪。太設回應,太百公司與太設公司關係綿密,也有極多的業務往來,兩家公司資金相互往來未計算利息,本屬商業慣例,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