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妥速審結,金融專庭增為4庭



  • 2010-08-31 08:37

  • 時報資訊

  • 【時報-台北電】



 台北地方法院金融專業法庭正式開庭運作,昨天屆滿兩年。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表示,金融專庭的運作順利,司法院為因應實務需求,加速重大金融弊案的妥速審結,決定將北院的金融專庭擴大再新增一個法庭,並從昨日起加入審判行列。

  北院金融專庭近來陸續將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紅火案、元大投信與金鼎投信結構債案、太電胡洪九掏空案、開發金內線交易案等重大金融弊案審結宣判,金融專庭似已初步發揮妥速審結金融弊案的功能。



  2008年8月29日,司法院指定台北地院成立「金融專業法庭」,專門負責審理違反銀行法、證交法等金融十法有關案件。並規定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或其他使用不正方法,侵害他人財產法益或破壞社會經濟秩序,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者的案件,才由金融專庭審判。金融專庭變為「重大金融專庭」因而得名。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