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3日 星期一

獲有形無形資產 超划算






 

多年前歐洲高鐵向台灣高鐵求償的戲碼,如今角色轉換為台灣高鐵向日本機電系統承包商求償,不過,高鐵公司決定以與日本合作,代替取得現金賠償,解決此糾紛,不走仲裁比走仲裁更有利, 台灣高鐵可以拿到更多。


台灣高鐵除了可以省零件備料、購車成本,還有其他無形的人才資產等附加價值。


過去台灣高鐵送至日本學習駕駛或列車維修的種子人員,日方都不准學員觸碰車子,使得學習大打折扣,這次日方同意為高鐵公司訓練維修人才,這人才的培養遠非金錢賠償可以相比。


且日本計畫大舉進軍國際高鐵市場,如果成功,所有採用日本新幹線系統的高鐵路線獨立驗證(IV&V)作業的顧問,都由台灣高鐵公司承包,這筆「知識產權」的生意,對高鐵公司來說都是穩賺不賠的。


據指出,當年台灣高鐵放棄歐鐵改採日本新幹線系統,歐鐵憤而向台灣高鐵提出損失賠償的訴訟,雙方經歷近四年的國際仲裁後,高鐵公司敗訴賠了歐鐵近台幣20億元。


如果台灣高鐵也走歐鐵國際仲裁的模式,即使拿到賠償金,還是得向日本商社購買零件和列車,且維修人員也無法赴日受訓,更別說可以將累積的IV&V經驗轉化為生財工具了,因此,台灣高鐵以合作代替訴訟的做法,得到的將會比一次拿到賠償金要多。



【2010/08/2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