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

外資股東跨國投票 2015上路


台灣明(2014)年底將完成跨國投票直通處理(STP)系統開發,最快後年上路,2015年6月股東會旺季時,外資股東將可直接進行跨國電子投票、參與公司經營。據了解,台灣集保結算所今年11月已經與Broadridge國際法人投票平台進行洽談,明年將進行串連、雙方完成簽約、建置平台,並進行系統開發及測試,後年登場。

集保指出,Broadridge是目前國際法人投票平台市占率最高的系統,占比達7成左右。由於外資投資的市場相當多,但不可能一一適應各國電子投票平台的使用,因此系統與系統間的串連,是目前的國際趨勢。
法人指出,系統完成後,將對外資持股比例高的企業有所助益,未來外資股東將可採線上投票,不需再透過委託書或保管銀行代理,可直接參與各企業股東會議案。
據悉,韓國、新加坡、泰國、印度等國家近2年已紛紛由集保或交易所,建置電子投票平台,並進一步走向與國際投票平台連線之路;像是新加坡交易所2012年亦與Broadridge國際法人投票平台合作,提供跨國電子投票平台服務。
證交所指出,若未來採跨國電子投票,將可讓外資股東可直接表示意見。目前電子投票適用範圍已將實收資本額下降至新台幣50億元以上、股東人數1萬人以上,無論有無修正章程,103年都應採行電子投票,預計採行家數將達217家。
根據統計,今年120家上市櫃公司採行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投票筆數達91335筆,投票股數為1199.97億股;今年投票筆數及投票股數分別是去年的2.65倍及1.77倍。
若細觀今年的電子投票股數,就是以保管銀行代理外資股東投票股數1055.47億股為最高,占電子投票總股數87.96%,較去年成長最多。因此,未來若外資股東可直接採跨國電子投票,可望再加大股東會效益。
金管會昨發布「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規畫出「形塑公司治理文化」、「促進股東行動主義」、「提升董事會職能」、「揭露公司治理資訊」及「強化法制作業」5大計畫。其中在成立公司治理中心部分,亦將由證交所設置並推動各項目。
金管會強調,要加強宣導股東會採逐案票決、提供英文議事手冊及董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證交所則表示,公司治理中心分為4個組,包括綜合規畫組、推廣宣導組、輔導評鑑組、秘書組,每個組皆會積極因應主管機關交待的業務。
【2013/12/27 聯合晚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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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跨國投票 後年上路


金管會將開放跨國投票直通系統,後年起股東會就可上路,屆時上市櫃公司股票在國外就可採電子投票參與股東會,對外資股東將更便利,有助吸引外資來台投資。
為促進股東行動主義,金管會督導集保公司規劃跨國投票直通處理(STP)系統,也就是在國外的股東可以透過電子投票參與股東會,讓外資等在國外的股東,也可以直接表達對公司重大議案的看法。
這項跨國投票系統預計明年完成系統開發,後年上路,後年開始召開的股東會,在國外的股東都可以透過這項系統,行使表決權。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周惠美表示,配合電子投票的實施,金管會今年已建議經濟部修改公司法,明訂採電子投票的公司,必須強制採提名制,以利更多採電子投票的股東,可以透過電子投票參與董監改選議案。
經濟部方面也已將這項建議,納入公司法修正案,周惠美表示,目前公司法僅規定,董立董事的選舉必須採提名制,至於一般董監事的改選並未強制一定要採提名制。
【2013/12/27 經濟日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股東跨國投票 後年上路 | 金融要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8387064.shtml#ixzz2odNBiR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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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馬金福的菲傭墜樓身亡

飽受鄉間家事困擾 菲傭豪宅墮亡
僱主曾涉台灣200億洗錢案

2013年12月22日

【本報訊】曾經捲入轟動台灣的前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簡稱:太電)200億新台幣虧空公款案的本港商人和會計師馬金福,其僱用的45歲菲傭疑受家事問題困擾,昨晨在他的跑馬地瑞士花園寓所墮樓,跌落後山山坡死亡。墮樓菲傭並沒有留下遺書,警方到場調查後,認為案件沒有可疑。

記者:胡恩宏
墮樓身亡的菲傭Melanie(45歲),據悉來港工作九年,目前受聘於跑馬地大坑道113號瑞士花園八樓一個單位。
根據田土廳資料,該單位業主為馬金福和其60歲妻子共同持有,資料顯示,單位在22年前以215萬元購買,現時銀行估值逾2,400萬元,升值逾10倍。馬金福為商人和會計師。

馬金福拒赴台作證

事發在昨晨9時許,上址瑞士花園一名姓李女清潔工人(45歲)突然聽到墮物巨響,循聲察看,赫見一名女子從高處墮下,重傷倒卧大廈對開山坡,於是報警。
警方和消防員聞訊先後到場,由消防員將她救起,可惜送院後傷重不治。警員調查後,聯絡死者生前的60歲女僱主證實身份,相信菲傭由睡房墮樓,案件沒有可疑。消息稱,菲傭早前曾經向姓馬僱主稱,受鄉間家事困擾。
至於菲傭僱主馬金福,在2004年捲入台灣前太電的200億元新台幣(折合約52億港元)虧空公款和洗黑錢案。當時前太電財務長胡洪九和前董事長孫道存等人,涉嫌利用海外公司違法投資和轉移太電資產。
馬金福當時在港出任其中一間公司的董事,被指協助和串同胡洪九,將一筆屬於太電集團持有酒店股份出售,獲得6,150萬美元(折合約4億7,900多萬港元),轉到由胡洪九掌控的本港公司。台灣當局雖然事後曾派員來港找馬金福到台灣作證,但是被馬金福拒絕。
該案轟動台灣,導致太電陷入財務危機,有50年的老店宣告破產,留下34萬名股東求償無門。太電案其後審結,多人被判囚,其中主犯胡洪九私吞百億新台幣和虧空公款罪成,判囚18年;孫道存則判囚四年。

2013年12月23日 星期一

2017 上市櫃全面設獨董


金管會研擬的「公司治理藍圖」,以滾動式隨時檢討,預期在2017年所有上市櫃公司將全面設立獨立董事,有效強化上市櫃公司公司治理。
有關官員昨(22)日表示,行政院核定的股市提振方案共有四大面向,除了外界較關注的「護市八招」外,還有充實多元優質金融商品及強化公司治理等三大面向,金管會都積極推動中。
金管會擬定的「公司治理藍圖」重點,除了公司治理評鑑、公司治理指數外,還包括強化上市櫃公司與利害關係人的對話機制,例如希望公司與居民等建立溝通平台等;另也擴大上市櫃公司設立獨董、審計委員會等。
【2013/12/23 經濟日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2017 上市櫃全面設獨董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377806.shtml#ixzz2oJQM1Xv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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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弘茂科技須予披露交易-出售百慕達南茂股份所得款約1,712萬港幣(約8,560萬新台幣)

2013-11-28 19:37:00

本公司已於本公布所指之連串交易中在納斯達克證券市場上出售合共120,000 股百慕達南茂股份,銷售所得款項總額約為17,122,511 港元。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 條所載之適用「五項測試」計算方式,各項出售(十一月出售事項除外,當中一項適用比率約為7.67%)個別計算并無超過任何適用百分比率之5%。倘合并計算,該等出售事項之兩項適用百分比率約為12.45%及6.59%。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06(2) 條,十一月出售事項及該等出售事項合并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中華電2014光纖採購 達90億元

中華電2014年釋出光纖設備採購商機90億元!為加快高速上網需求,中華電信規畫2014年投資光纖設備的採購金額90億元,本土廠商包括太平洋電線電纜、聯合光纖等電纜設備供應商受惠最大。
中華電信表示,明年整體光纖設備投資主軸仍以100Mbps以上的光纖到府(FTTH)設備為主,相較今年略為增加。
其中,GPON設備已在10月決標採買60萬門相關設備,分別由兩家團隊取得,其中一家由阿爾卡特朗訊與正文組成團隊,另一家則由系統整合商長葆公司引進韓國大山公司設備、搭配國內智邦科技的用戶端設備團隊共同拿下;外商主要供應GPON局端設備,正文及智邦則配合供應用戶端設備。
中華電信副總經理徐瑞昌表示,由於GPON設備已大致採購完畢,因此,明年資本支出將以投資採購光纖及電纜設備為主。
據了解,中華電信目前所使用的寬頻光纜設備主要購自太平洋電線電纜、聯合光纖等本土光纖設備供應商為主,2014年計畫針對光纖設備再增加20~30億元投資。
另外,提供100Mbps服務需要應用VDSL2接取設備,明年推出300Mbps甚至1Gpbs的超高速上網服務時,需要在用戶端供裝FTTH光纖到府設備。
中華電信現有453萬寬頻上網用戶,其中,100Mbps上網用戶月底突破30萬、提前達陣年底30萬用戶目標,合計60Mbps以上高速寬頻用戶年底達到150萬;明年100mbps以上用戶挑戰淨增60萬達到90萬用戶規模,2015年再以淨增80萬為目標,屆時100Mbps以上用戶將衝刺170萬,2016年有機會讓現有453萬寬頻用戶、超過一半使用100Mbps以上寬頻上網服務。
香港、日本、南韓、美國已經陸續推出1G超寬頻上網服務,台灣也有數千棟光纖化大樓,就待NCC未來核准相關資費之後,民眾就可以開始申請享用1G寬頻上網飆速的新體驗。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企併法三大改革 鼓勵併購


行政院會昨(21)日通過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經濟部表示,新修正條文中,包括多元對價、設置特別委員會與異議股東股權收購機制等三大改革亮點,充分與國際新規接軌,有助國內企業併購彈性,讓併購市場更活絡。
新企併法也增加不少小股東保護措施,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併購後下市,需要經過三分之二股權同意,私有化難度大為提升,此條文被外界視為「國巨條款」。
經濟部官員解釋,這是針對上市公司有意「私有化」的除弊設計;若是上市公司之間彼此併購,但不下市,則依照現有規定,過半股東出席、三分之二出席股東同意即可。
企併法上路十年,國內經濟環境快速變遷,不少規範已有不足或過時疑慮,是經濟部推動修法主因。昨天行政院會審查通過後,將儘速送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昨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企併法上路十年,累計案例超過2,000件,不少外商或本土企業併購時,常發現台灣法規跟國際不一樣,花費太多成本、時間,還不一定換來好結局,「未來類似母子公司簡易股權轉換,不用再經股東會,只要董事會特別決議即可。」
此外,對價方式亦放寬,不限發行新股,可採現金、股份或其他財產支付。
杜紫軍說,「這些都是以前所沒有的」,預期新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可讓台灣併購市場更活絡,「併購金額與件數,都可實質提升。」
新法提及,企業合併、股權轉換或分割時,大股東不須利益迴避,外界擔心新法恐造成日後台新金推動合併彰銀時,讓彰銀落居下風、公股失守。經濟部則說,現有金融機構合併法授予金管會准駁權,「就算公股在企併法這關失利,金管會還可在最後踩煞車,外界擔心真是過慮了」。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3/11/22 經濟日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企併法三大改革 鼓勵併購 | 經濟要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8312297.shtml#ixzz2lKYKun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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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明年接軌IFRS 不動產將可採市價入帳


金管會原則決定,明年起有關不動產入帳規定,將與國際會計準則(IFRS)接軌,企業可依市價法入帳,並同時限制盈餘分配;至於2013年IFRS版本,金管會也正進行試編,以評估接軌時間。
依IFRS規定,對不動產入帳,企業可自行選擇採取成本法或市價法。金管會在採用IFRS初期,為避免資產價值波動過大、企業易有操縱損益空間,規定只准在2012年「開帳日」當天,可以市價法入帳,2013年以後的評價一律採成本法。
在企業界反映、不動產實價登錄上路等因素下,金管會檢討後已原則決定,明年起可與IFRS接軌,對於投資用不動產,開放企業可以採用市價法入帳。
一旦不動產續後評價開放企業可採市價法入帳,不但投資大量不動產的保險業可因此產生增值利益,上市櫃公司EPS(每股純益)也會增加。
不過,為求穩健原則,在不動產可依市價法入帳的配套措施方面,金管會已原則決定,在不動產依市價法入帳後,公司必須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2013/11/18 經濟日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明年接軌IFRS 不動產將可採市價入帳 | 財經焦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302251.shtml#ixzz2l4M2dz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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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上市櫃不動產 擬改市價入帳

上市櫃不動產 擬改市價入帳
金管會提前檢討國際會計準則(IFRS)不動產入帳規定,並對上市櫃公司全面展開調查,最快月底決定是否開放企業採市價法入帳。一旦開放,初估上市櫃公司增值利益將高達上千億元以上,對股市將是一大利多。

依IFRS規定,對不動產入帳,企業可自行選擇採取成本法或市價法。金管會為避免資產價值波動過大、企業易有操縱損益空間,規定只准在2012年「開帳日」當天,可以市價法入帳,2013年以後的評價一律採成本法。

原本金管會決定在IFRS實施一年後再檢討,但在企業界反映、不動產實價登錄上路等因素下,金管會決定提前檢討不動產入帳規定,並於日前對1,000多家上市櫃公司全面展開調查,了解各公司對不動產入帳方式看法,及一旦採行可能的影響等。


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

為公告香港地區資產追索最新進度事宜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太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發言日期 102/09/18發言時間 14:07:48
發言人 顏建村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發言人電話 02-66366100
主旨
 為公告香港地區資產追索最新進度事宜
符合條款 第 2 款事實發生日 102/09/1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香港特別行政區上訴法庭
2.事實發生日:102/09/1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因海外資產遭前財務長胡洪九等人掏空乙案,經香港特別行政區商業法庭第一審
於101年4月12日判決本公司勝訴,胡洪九等人對該判決提出上訴後,香港上訴法庭於今
日宣判駁回胡洪九及相關被告的上訴。
4.處理過程:民事訴訟。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因相關被告仍可對本件之訴訟結果向香港最終審法庭提出上訴,故取回資產之最終價值
應待本案定讞並經精算後,始得確定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倘被告於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本公司將委任律師積極應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控占茂矽上億 胡洪九逆轉無罪

控占茂矽上億 胡洪九逆轉無罪

字級:  
2013/09/03 19:29:0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劉世怡台北3日電)茂矽公司前負責人胡洪九被控挪用、侵占茂矽資金新台幣4.8億元案,一審判刑4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逆轉改判無罪。

高等法院檢察署表示,待收到判決書,經審慎研究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胡洪九被控在民國92年間擔任股票上市公司茂矽總經理期間,炒作茂矽股票,隨後出脫茂矽公司股票,為了炒股還涉嫌利用海外紙上公司挪用侵占公司數億元,因此將胡洪九等人起訴。1020903

2013年7月9日 星期二

胡洪九等上訴 拒交資產予太電


胡洪九等上訴 拒交資產予太電


[21:50] 2013/07/08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 台灣企業太平洋電線電纜(下稱太電)在本港追討被高層掏空的大批資產,包括約43%弘茂科技(01010)股權、海怡半島東西冀商場及壽臣山道大屋,高院去年判太電勝訴,太電前財務長兼副總裁胡洪九等須交還資產,胡洪九等不服,今天向上訴庭上訴。

上訴人包括胡洪九、有份協助胡的馬金福、及接收有關資產的Top Selection Co. Ltd.(實益擁有人為瑞士銀行家Robin Willi)。


2013年6月19日 星期三

太電追回資產有譜 孫道存笑、小股東哭

  • 2013-06-18 
  • 第427期

太電追回資產有譜 孫道存笑、小股東哭

  • 文/許秀惠、郭庭昱

去年底,太電與胡洪九在香港打官司的判決下來,法庭判太電勝訴。今年股東會上,太電在2012年財報,已經把近達百億元資產,列入財報項目。但儘管太電追回資產有望,卻可能只爽了孫道存等經營層,小股東一樣沒救!


進入股東會旺季的6月14日,台灣有超過120家上市櫃公司都選在這一天舉行股東會。已下市十年的太電股東會也選在這一天。早上八點半不到,太電的工作人員已經在台北市仁愛路的空軍官兵活動中心、股東會場地入口貼上:「請憑出席證入場、不接受現場委託、謝絕媒體記者入場採訪」的公告。

除了本刊,並沒有其他媒體到場。9點正式開始的股東會,股東零零星星才坐定,15分鐘後,司儀宣布股東會結束,本刊攝影記者趁著剛剛散會的時間,進場拍下董事長苑竣唐、總經理孫道亨笑咪咪地打算離開會場的鏡頭。

股東會十五分鐘開完
苑竣唐、孫道亨笑咪咪離開

沒有難搞的職業股東舉手詰問、刻意刁難程序,也沒有小股東提案爭取權益,笑咪咪、狀似輕鬆的董事長、總經理有效率地在15分鐘散會,打發了小股東。對照十年來,太電套牢33萬名股東,當年下市的最後一天股價只剩0.52元;小股東哭、大老闆笑的畫面好不諷刺。

然而,苑竣唐、孫道亨輕鬆笑咪咪的背後,確實隱藏著重要訊息與變化!

2004年下市後,股票變成壁紙的太電,這十年來,經營權從孫道存換到仝清筠,再換到李超群、苑竣唐,幾番更迭,董事長寶座依然炙手可熱,在幾大家族之間爭搶不休,甚至股權原本是幾大家族之中算是較大的仝家,與結合孫家、苑家等的李超群一度公開爭搶董事長,靈敏一點的人不禁會問,太電已遭前財務長胡洪九、前董事長孫道存掏空數百億元、淨值剩不到一元的太電,為何還這麼搶手?

關鍵便在太電從掏空案後,積極隔海打官司,追討被胡洪九等人五鬼搬運、藏匿在海外的資產。而就在去年4月,香港法庭裁定太電勝訴。這個判決讓掌控太電經營權的苑、李、孫家精神大振。

原本,太電在香港與涉嫌掏空的前財務長胡洪九所打的官司,早在2008年時,便在香港循簡易程序獲判勝訴;換言之,一旦香港官司勝訴定讞,太電就有機會取回被偷走的資產。
 

香港資產增值可觀
市場價值至少160億元

被台灣法務、財務界認為狡猾難纏的胡洪九,在台灣繳交一億五千萬元保釋金,獲得交保之後,則隔海提出抗辯,不肯輕易鬆手認罪,雙方從簡易法庭打到商業法庭。等了4年,終於,去年4月,香港法庭裁定太電勝訴,可追回胡洪九以及涉案公司所藏匿的太電資產。

根據香港商業法庭第一審法院判決,太電有機會追回的資產高達94億元,包括香港海怡廣場商場公平價值為75億元,海怡廣場停車位3億元,以及位於豪宅區的壽臣山房產16億元等;不僅如此,據了解,握有這些資產的公司旗下,甚至還包括香港上市公司弘茂科技40%以上的股權。

這對太電來說,無異是天上掉下來的大補帖。根據了解內情人士表示,這些資產的公平價值雖估計為94億元,事實上以香港房地產近年來增長的幅度,太電可追討回來資產的市場價值至少在160到180億元之間。

自從2008年,太電辦理高達80%的減資之後,股本降為66.9億元,淨值只剩0.1元,一旦能夠追討回來實質資產,淨值立刻大躍升,對於這十年來股票被慘套下市,被剝一層皮,減資又被剝第二次皮的小股東來說,總算盼來一個正面的消息。(本文節錄自427期財訊雙週刊)

2013年6月18日 星期二

《證交所》涉台電弊案,證交所退回雅士晶業股票上市案

《證交所》涉台電弊案,證交所退回雅士晶業股票上市案
2013/06/18 15:55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雅士晶業 (3471) 申請股票上市一案,因涉及台電弊案等情事,遭台灣證券交易所退回。


證交所表示,雅士晶業申請已公開發行普通股上市案,因該公司涉及台電公司變壓器收賄弊案,是否涉及不法或誠信問題、後續賠償事宜及對申請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尚待釐清,且其99、100年度財務報告經查有證交所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9條第1項第6款「不依有關法令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告等情事,情節重大者」不宜上市情事,因此,證交所今天退回該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案。


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太電101年簡明損益表-每股盈餘0.18元



































































































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會計科目金  額財務預測年度財務
預測達成率(%)
營業收入16,753,879- -
營業成本15,861,945- -
營業毛利(毛損)891,934- -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12,925- -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利益13,734- -
營業費用461,617- -
營業淨利(淨損)431,126-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549,192-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860,486-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119,832- -
所得稅費用(利益)2,640- -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淨損)117,192- -
停業單位損益- - -
非常損益- - -
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 -
本期淨利(淨損)117,192- -
基本每股盈餘0.18- -

太電101年簡明資產負債表─每股淨值1.28元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會計科目金額%
流動資產2,829,09316.47
基金及投資4,540,50626.43
固定資產3,808,91622.17
無形資產00.00
其他資產6,001,36434.93
資產總計17,179,879100.00
流動負債6,424,05337.39
長期負債6,833,88639.78
各項準備914,6955.32
其他負債2,148,69712.51
負債總計16,321,33195.00
股本6,690,00038.94
資本公積146,4610.85
保留盈餘-7,034,183-40.94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合計1,056,2706.15
股東權益總計858,5485.00
預收股款(股東權益項下)之約當發行股數(單位:股)00.00
母公司暨子公司所持有之母公司庫藏股股數(單位:股)00.00
每股淨值1.28 

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避免股務自辦引爭議 金管會修法嚴控 明年7/1起實施

避免股務自辦引爭議 金管會修法嚴控 明年7/1起實施
2013/04/11 20:46 鉅亨網 記者陳慧琳 台北 






為避免上市櫃公司因爭奪經營權或其它因素,而出現股務自辦爭議,金管會今(11)日修正相關辦法表示,若公司股務要收回自辦,必須股東會決議且向金管會指定機構申請核准;此外,持有股份3%以上股東,可以基於股務自辦有損及股東權益之虞,向金管會申請改由指定機構代辦。

過去曾發生上市櫃公司因經營權爭奪戰,公司派透過股務收回自辦,來掌握股票流向與委託書統計等資料數據,使得股務自辦被質疑不具中立性而引發爭議。


為加強上市櫃、興櫃公司股務作業的管理,以保障股東權益,金管會已著手完成「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修正,希望透過從嚴辦理、拉高門檻的方式,減少股務收回自辦的問題。

金管會新修正規範,主要內容有3大項:首先,增訂公司股務事務收回自辦,應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向金管會指定機構申請核准。其次,公司如果要更換代辦股務機構,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向金管會指定機構申報備查。第三,為落實股務自辦之公司辦理股東會事務,應公平對待所有股東的原則。


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在新規定當中,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3%且1年以上股東或是投保中心,如果其認為公司辦理股東會事務,有損害股東權益之虞時,這個時候,就可以向金管會申請改為代辦。

此外,金管會也修訂「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委託書必須在股東會開會之前,經過統計驗證,不以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或監察人議案為限,但 考量法規適用之公平性及實務執行作業之充分完備,金管會給予緩衝期,自明年7月1日起才開始施行。


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

公告本公司10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http://mops.twse.com.tw/nas/cont06/c1602101011020409.pdf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102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一、開會時間:民國102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
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民國102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四、本公司將於民國102年4月10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19日下午5時前送達(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須在民國102年4月19日受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提案處所: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5號25樓,電話:02-6636-6100)。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六、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七、特此公告。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太電 公司提供


















公告序號:1
主旨: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2/06/1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4
公告內容:
主 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依 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上午八時三十分前開始受理股東辦理報到)
貳、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
參、議事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四、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三)臨時動議。
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民國102年4月16日起至10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日止,停止股票之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伍、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議事錄之寄發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第二三0條規定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
陸、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委任臺灣總合股務資料處理(股)公司(簡稱:台總)為本次股東會股東之受託代理人。(台總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159號8樓,台總電話:02-2765-1118)
柒、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即民國102年5月6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並副知證基會,以便彙總公告。
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請 貴股東於民國102年5月14日起至證基會免費網址:http://free.sfib.org.tw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即可查詢。
玖、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本公司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之11號1樓,電話:02-6635-6526)
拾、依公司法第一七二之一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電話:02-6636-6100)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受理提案期間為民國102年4月10日至民國102年4月19日止,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
拾壹、特此公告。

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

太電地價稅爭訟敗訴定讞,須補稅4134萬元

《稅收》太電地價稅爭訟敗訴定讞,須補稅4134萬元
2013/04/05 14:34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太電在新北市20筆停車場用地的地價稅爭訟,法院認定,太電及其信託的銀行自己遲誤申請延用地價稅特別稅率,稅官以一般稅率課稅,並無違法;這兩項稅率的差異,讓太電必須多繳4千多萬的稅款。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在新北市的20筆停車場用地,民國96年8月至100年4月信託給兆豐銀行及台新銀行;這20筆土地,新北市稅捐處原核准太電,自94年起按特別稅率千分之10計徵地價稅。



不過承辦的稅官清查時發現,這20筆用地,在97年1月1日至97年5月18日間不適用特別稅率,於是依土地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規定,以兆豐及台新銀行為納稅義務人,分別開單補徵4,046萬及68萬,合計4,134萬元地價稅款。


太電主張,土地稅法規定,先前已核定用特別稅率課徵者,其用途如果沒有變更,以後免再申請,仍然適用千分之10的特別稅率,而不適用地價稅一般用地的累進稅率。


太電在向財政部訴願失敗後,與新北市稅捐處打起行政官司,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太電及其信託的銀行讓自己權利睡著,遲誤提出申請適用特別稅率,遭稅官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只能怪自己,稅官沒錯。


法官指出,土地稅法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的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應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的次年期開始適用。所以開徵40日前不是單純的程序規定,而是權利行使的限制,而不依限申請時,就會發生不同的法律效果。


太電原優惠的期限到96年12月31日為止,而太電到97年4月30日才申請變更,主管機關迄97年5月19日,才核發期限至104年12月31日的新停車場用地證明。因此,97年1月1日至97年5月18日間自應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太電自己遲誤也是其所信託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兆豐銀疏忽,自然不能主張「用途如沒變更,以後免再申請」。


太電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原審判決合法,太電提上訴不合條件,裁定上訴駁回;太電敗訴定讞。(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2013年3月29日 星期五

反避稅條款 反制紙上公司






 

為反制跨國集團利用租稅天堂國的紙上公司規避在台納稅義務,行政院已提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納入「反避稅條款」,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預定4月1日展開審查,本會期若順利完成修法,「反避稅條款」將自2015年正式啟動。


此次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兩大目的,除配合我國推動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導入國際會計準則(IFRS),降低上市櫃公司編製財務報表後所產生的稅務衝擊外,也一併納入「反避稅條款」,防範企業利用海外子公司及海外「紙上公司」避稅。


財政部指出,修正草案中設計的反避稅條款,將自2015年起適用。包括自2015年開始,企業在免稅天堂設立境外公司,其企業的居住者身分,將視其「實際管理處所(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PEM)」何在決定。即若實際管理處所是在台灣,就要視為國內企業,並負起繳納全球所得稅的義務。


修正草案同時建立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Foreign Corporation,CFC)課稅制度,切斷國內企業將盈餘留在海外子公司,不匯回國內以規避納稅的管道。依據修正規定,受控外國公司的分配利潤,未來也要計入母公司當年度所得額課稅,藉此導正跨國企業一旦錢留海外,國庫即無稅可課的怪象。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當子公司實際分配盈餘時,台灣母公司才須計入投資收益。舉例來說,當大陸子公司盈餘分配及馬來西亞子公司給付利息時,母公司可將其保留在CFC的盈餘內,只要CFC不分配或選擇適當時機分配,台灣母公司即可延遲認列該筆收益。


財政部指出,反避稅措施訂立目的,在避免企業將盈餘實現在租稅庇護所的國外關係企業,並藉盈餘保留方式,規避我國所得稅負,一旦法案通過,勢必對企業產生衝擊。財政部說,為便於企業調整投資結構,反避稅措施訂有日出條款,即使本會期通過修法案,生效年度仍為2015年。



【2013/03/2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反避稅條款 反制紙上公司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795830.shtml#ixzz2OusCHY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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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8日 星期一

海怡車位業主疑設局趕客

資料來源


海怡車位業主疑設局趕客 6/12/2012 【本報訊】由台資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十多年、位於鴨脷洲海怡半島海怡廣場西翼B1層地庫停車場等物業,近日有使用者投訴被終止使用權一事,本報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發現年中的買家真身仍是該台資子公司,不排除收回使用權後有後着。


收回使用權謀後着根據本港高等法院於今年4月中頒下判令指示,車場原持有人Casparson Properties Limited實是為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管有該批物業,Casparson須將該物業的一切,無代價轉讓予Ever Network Holdings Ltd,此為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全資持有的附屬公司,在海外註冊身份才曝光。因此,其後才衍生近日有讀者投訴,指該物業新買家要終止其使用停車位權利。


據物業註冊文書資料顯示,該物業包括海怡廣場西翼B1層停車場96個車位、B2層20個客貨車位,以及其外牆。日前有讀者投訴,當年以92萬元向業主認購B2層雙車位,及後被揭其中一個車位是僭建,業主當時口頭承諾,授權其使用仍持有B1層的一個車位。惟最近他卻被所謂的新業主,以停車場已易手為名,收回車位,讀者所停泊的私家車,近日更被管理處鎖車。


中華徵信所-電線及電纜業分析-2013年











電線及電纜業
仰賴政府工程支撐 冀以ECFA發酵  2012/12/03
分析研究員:康智強


一、電線及電纜產業概述


電線電纜業是電子電器、電訊及建築業界使用電力與通訊時,不可或缺之傳輸導體,一般大致上可分為裸銅線、漆包線、電子線、電力電纜及通訊電纜等五大類,其在相關產業的重要性,有如血管在人體之地位,作為輸送功能之媒介。其中裸銅線是經由提煉電解銅板而來,屬電線電纜半成品,為其他四類產品主要線材;漆包線為電機、家電、工具機等產業重要原料;電子線則為電子及資訊產品之傳輸材料;電力電纜供作電力輸送之用,國內最大需求者為台灣電力(股);通訊電纜用於通訊及傳輸,國內需求者為中華電信(股)、民營固網及有線電視業者。















電線電纜業雖不是高幅度成長產業,但也都維持一定規模水準,為一成熟而穩定的行業。而電線電纜業以銅為主要原料,佔各產品成本達60%~95%,但因台灣不產銅,銅原料九成以上需自國外進口,因此成品售價容易隨著國際銅價之漲跌而有相當大的變化。此外,電線電纜業屬我國重要基礎工業之一,為內需導向之產業型態,在下游應用部分,舉凡公共設施、工廠、商業大樓、住家、交通工具及其他資訊電子產品均不可或缺,應用範圍相當廣泛,主要市場需求更多來自電力工程、公共建設與民間投資等,因此國內經濟景氣與政府支出對電線電纜業影響甚鉅。

根據經濟部工業生產統計,國內電線電纜製造業2010年銷售值為新台幣1,441億元,2011年增加至新台幣1,501億元,成長率為4.16%,其中以電子線成長8.93%較為明顯,其次為電力電纜成長4.92%,而各產品比重以裸銅線所佔比重最高,為41.64%,其次為電力電纜之34.11%,漆包線9.93%、電子線8.13%、通訊用電線電纜5.86%,其他電線電纜0.33%。然依據中華徵信所徵信資料庫,以及近五年台灣地區大型企業排名資料顯示,電線電纜業TOP10業者近四年營收總額以-1.44%的年平均負成長率呈現衰退,營收總額最高為2007年的新台幣1,278億元,其後大幅下滑至2009年的新台幣986億元,雖2010年再回升至新台幣1,146億元,2011年也微幅成長,但復甦力道無法向前推升,業績水準仍不及2007年(詳見下圖一)。















二、TOP10業者分析


依近五年電線電纜業TOP10排名狀況分析(參見下表四),近五年入榜TOP5000業者約在38~43家之間,入榜業者的變動幅度不大,其中華新麗華(股)、太平洋電線電纜(股)、華榮電線電纜(股)、大亞電線電纜(股)、大同(股)、台一國際(股)、宏泰電工(股)等七家業者年年都在TOP10的行列,而良維科技(股)、榮興電線電纜(股)、大展電線電纜(股)及億泰電線電纜(股)等廠商近五年排名也均在前15名內。另外,觀察TOP10業者總營收已佔國內電線電纜總銷售值達75%以上,顯見電線電纜業大者恆大的競爭態勢已然成型,在主要業者產銷規模布局完成下,中小規模業者欲跨入TOP10排名門檻不易。









近五年盤據電線電纜龍頭地位的華新麗華(股)成立於1966年,於1971年成為股票上市公司,其主要從事電線電纜及特殊鋼之生產製造,其中以電線電纜佔營收達55.10%為最高,產品包括裸銅線、電力線、通信線、銅線等,目前在台灣以新莊、楊梅二廠為主要生產工廠,新莊廠主要生產電線電纜,年產量約3萬噸;楊梅廠主要為銅線、銅棒生產,年產量約為18萬噸;特殊鋼則為盤元、熱軋鋼板、冷精棒、及無縫鋼管等產品。不過由於電線電纜市場需求在台灣已趨飽和,該公司近年發展已轉趨多角化經營,包括半導體、被動元件、印刷電路板、面板、LED、太陽能等產業等產業,雖有利於營運風險的分散,但因投資範圍太廣,在經濟衰退時,易造成大量的業外損失,仍是業者所應注重之處。


位居第二的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係專業於裸銅線、電力電纜、通信電纜、電子線,及漆包線等產銷業務,過去曾受轉投資公司經營不善,以及2003年間爆發大量轉投資資產被掏空等重大案件影響,造成公司資金短缺、淨值持續銳減及其流動性資產不足抵債之情形,但在組織改造後,與日本住友電工技術合作生產46KV~161KV XLPE電力電纜、光纖電纜,積極發展本業,改善營運狀況,近年也在受國內環保意識高漲以及生產成本持續提高下,在中國大陸深圳、寧波、泰國、新加坡,及澳洲等海外地區投資設立電纜廠,藉以降低生產成本,擴大電纜銷售範圍,2011年以電力電纜佔總營收42%為大宗,其次為38%之裸銅線;此外,也積極投入非電纜類事業,朝多角化發展,範圍則遍及資訊、旅館、交通建設、光電、創投等領域。








三、產業前景展望


我國電線電纜產業發展已近成熟,大廠廠商產品線也相當完整,目前國內電線電纜主要業務,除了承接台灣電力(股)訂單外,中華電信(股)及民營電信公司的電線電纜產品需求比率亦不少,不過,2012年受到歐債危機蔓延,美國財政赤字沉重以及國際金融市場動盪等因素,全球經濟成長將趨緩,因此為了面對嚴峻的國際經濟情勢,以及國內經濟結構轉型,政府將落實推動四項及四大新型智慧型產業、六大新興產業、十大重點務業,十大招商主軸,以及愛台十二項建設等具體做法,作為「黃金十年」國家八大願景之具體措施,並推動「經濟景氣因應方案」,以維持「內需、出口」雙引擎動能,帶動台灣經濟成長。其中台灣電力(股)「第七輸變電計劃」(2010~2015年)投資總額新台幣2,389億元,規劃新擴建變電所130所、新擴建輸電線路2,370回線公里,線路工程約新台幣1,408億元,電纜金額將達新台幣500億元,對電線電纜業而言將是直接或間接受惠的最大產業。


另外國內沒有生產銅礦,原料多來自進口,主要來自日本、澳洲、祕魯、智利等國,其中智利占全球供應量三成,因此在國際銅價上下波動劇烈的情況下,對於我國電線電纜業將造成衝擊,再加上景氣不佳之衝擊,舒緩市場需求量,國際銅價從2011年每公噸逼進美金10,000元,緩步走跌到近期的每公噸美金8,000元左右。幸而,2012年下半年來銅價走勢緩步攀升,下游客戶在國際銅價預期上揚情況下,提前備貨,有助電線電纜業之業績提升。

雖兩岸簽訂ECFA也將電線電纜業納入清單中,且也自2013年1月開始,可將電線電纜降為零關稅,對於我國業者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以及毛利提升有一定助益。但是中國大陸電線電纜廠商眾多,市場價格競爭激烈,我國廠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能否從中獲利,仍未來有待觀察。
















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上市櫃股務自辦 股東可翻盤


















為杜絕上市公司經營權之爭衍生的股務自辦亂象,金管會昨(12)日宣布,公司股務從代辦收回自辦必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對於股務自辦的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東也可申請改為代辦,以維護小股東權益,新規定將從今年股東會開始適用。


近年來,上市櫃公司紛紛將股務收回自辦,以便在發生經營權之爭時,公司派可以透過股務掌控公司股票流向、委託書統計驗證等優勢,對市場派形成不公平現象,也衍生諸多市場亂象。


金管會認為,股務自辦公司的中立性容易受到質疑,因此政策檢討後決定改革,繼去年集保公司提高股務代辦改為自辦的條件後,金管會昨天再度宣布,將修改相關法規,從嚴規範公司股務自辦規定。


金管會證期局主祕吳桂茂表示,金管會將修改「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加強上市櫃、興櫃公司股務作業的管理,以保障股東權益。


修正重點包括,增訂公司股務收回自辦,應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向金管會指定機構(集保公司)申請核准,集保會依內控等條件做審核。


新規定從本屆股東會開始適用,吳桂茂表示,股東會決議通過並未規定是股東常會或股東臨時會,因此,公司如果能趕在股東常會前先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將股務從代辦改為自辦,只要股東會通過並經集保審核通過,就算符合規定。


為落實股務自辦公司辦理股東會事務時,應公平對待所有股東原則,修正案並明訂,持股3%且達1年以上股東或投保中心,對公司辦理股東會事務有損害股東權益之虞時,可以向集保公司申請改由代辦股務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除此,公司更換代辦股務機構時,也必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向集保公司申報備查。


金管會官員表示,國外大部分公司股務都是委外,是趨勢,但考量國內有不少老公司多年來都是自辦股務,基於公司內部組織人力等考量,也不太可能一下全面禁止,因此將透過法規從嚴規範,減少弊端。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3/03/1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