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產業報告--電線電纜


轉貼自:http://melvin2000.pixnet.net/blog/post/26083881


產業概況 


一 銅價飆漲,握有低價庫存,帶動今年獲利走揚


銅是電線電纜製造時之主要原料,其約佔原料成本之60~95%不等,因此國際銅價之變動影響本產業廠商之生產成本甚鉅,而對於銅價走勢之判斷更攸關廠商之獲利狀況,故國際銅價實為本產業最主要之敏感因子。


國內沒有生產銅礦,原料多來自進口,主要來自日本、澳洲、祕魯、智利等國,其中智利占全球供應量三成。三月智利發生強震造成不少礦區停工,引發市場疑慮,預期銅價將大漲。加上銅價機制多屬於「前月倫敦金屬交易中心(LME)銅月均價」制定,因此廠商多有低價庫存,若調漲價格,利益可觀


2010年4月23日 星期五

高鐵新聯貸 6月適用






 

台灣高鐵董事長歐晉德(見圖)昨(22)日表示,3,820億元新聯貸案6月起適用,每年將可省下17億到18億元的利息支出,約省一成左右。他說,景氣回升,高鐵7月將增班,以提高運量,年底將向日本下單採購新車,三年後交付,為營運增添動能。


台灣高鐵營運今年滿三年,歐晉德上月赴日訪問新幹線,日方表達有意與台灣高鐵合作,共同拓展國際市場。由於國際上對高鐵相關人才需才孔急,台灣高鐵的外籍人士已從100多人減至50多人,高鐵公司將培養本土專業人才。


目前高鐵的利息平均利率約2.4至2.6%水準下,歐晉德指出,1月約虧損1億多元,2月出現首次單月轉虧為盈,獲利1,900萬元,第一季虧損已大幅減少。



【2010/04/23 經濟日報】


 


高鐵雙色優惠將取消 推回數票







 

繼取消網路付款九五折優惠後,高鐵公司今年七月一日全面改點時,也將取消「藍、橘雙色優惠」,但會另外推出具折扣的電子票證,包括回數票與月票。另將在年底推出給國外背包客使用的周遊券。


高鐵族指出,現在藍色優惠八五折、橘色優惠六五折,雙色優惠取消後,從台北到高雄單程會多出兩百廿五元到五百廿五元,「一趟來回最多得多花千元」。


高鐵公司董事長歐晉德說,「促銷案都是階段性任務」,雙色優惠實施一年多,當初是為了吸引旅客在離峰時段搭車,一年多來達成預期效果,但民眾為了享受折扣,全擠在優惠時段搭車,離峰反變成尖峰時刻,扭曲了當初用意,也造成車輛調度困難。


歐晉德指出,藍橘優惠勢必配合七月一日大改點做調整,最有可能的方案是,搭配高鐵發行的電子票證,將原本以「時段」為優惠的方向,改為以「對象」為主。


七月一日起,高鐵將同步推出回數票及定期月票兩種電子票證,前者採定額的使用次數,在一定時間內,得在指定的起迄點往返,不同的使用次數有不同價位。定期月票,則採用不限搭乘次數,但要在一定區間、一定時間內使用。


歐晉德指出,七月一日大改點後,高鐵將可提供每天十八萬人次的最大運能,改點後每日運能,希望比現在多出一成,現在每周八百七十九列次,將增為九百列次以上;到時尖峰時段每六分鐘一班,離峰時段維持每十五分鐘一班。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太電公告受理99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

公告序號: 1 主旨: 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公告內容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99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
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99年股東常會議案。提
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
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四、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9年4月26日起至99年5月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5月5日下午5時前送達(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須在5月5日受理提案截止日
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
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5號25樓,電話:66366100)。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六、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七、特此公告。

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

同法人禁兼董監 公股明年適用






 

行政院周五(23日)將出面協調金管會要求同一法人的關係人不得兼任董監,所引發的部會爭議,據了解,金管會傾向同意給公股事業緩衝期,從明年起再適用相關規定,但公股事業將在期限內全面設立審計委員會。










經濟日報/提供

至於其他100多家民營上市櫃公司則不延期,今年改選董監事的公司,改選後就須符合新規定。


金管會原本規定,同一法人不得同時擔任董事及監察人。為擴大防堵利益衝突,金管會2月6日發函,將同一法人的範圍擴及轉投資公司、有控制或從屬關係的關係人,即上市櫃公司無法透過轉投資公司指派監察人或董事,以規避同一法人不得同時擔任董事及監察人的規定。


今年有15家金融機構要改選董監事,除公股的華南金、合庫,還有開發金、台新金、元大金、中信金、國泰金、玉山金、永豐金、遠東銀、萬泰銀、大眾銀及安泰銀。這些金融機構股權集中,沒有經營權之爭,但必須因應金管會的新措施,調整董監事名單以符合規定。


由於相關禁令讓財政部等部會主管的公股事業派不出監察人,無法監督公股事業經營,今年15家金融機構改選董監事,除公股的華南金、合庫外,還有開發金、台新金、元大金、中信金、國泰金、玉山金、永豐金、遠東銀、萬泰銀、大眾銀及安泰銀等。這些金融機構股權集中,沒有經營權之爭,但是否因金管會新規定,導致董監事席次受到影響,及如何調整董監事以符合金管會規定,格外引人關注。財政部先前曾去函金管會,希望引用證交法第26條之3,主管機關核准者可排除的但書,將公股排除適用,但金管會不同意。


據了解,財政部已將此案提報本周五召開的公股督導小組,由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裁示,金管會高層也將與會。相關人士透露,金管會目前傾向給公股事業緩衝期來設立審計委員會,以解決公股無法同時指派董監事的問題。


審計委員會由獨立董事組成,可取代監察人制度,公股指派董事後,就不會有無法指派監察人的問題;但設立審計委員會要修改公司章程,金管會傾向給公股作業時間,讓公股明年再適用新函令的規定;至於民股事業,則如期實施,即從新一屆董監事改選,就須符合新規定。


有關官員表示,公、民股事業實行時間不同,主要是考量立法院曾決議,公股不能投票支持非公股董監事,但民股可支持任何董監事,因此公、民股事業本來就不同。



【2010/04/21 經濟日報】



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法官要胡洪九認罪 以謝太電股東






 

纏訟6年的太電掏空案,今天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審判長直批前太電財務長胡洪九以2美元賤賣太電資產,勸他認罪以向太電30 萬名股東負責;胡洪九全程緘默,沒有答話。


台北地檢署民國93年起訴指出,胡洪九與前太電總經理孫道存等多名太電高層,長年計畫性掏空太電資產,再用假定存製作不實財報美化帳面,導致太電損失達新台幣200億元;胡、孫等人均遭檢方起訴。


由於太電資產遭「乾坤大挪移」過程複雜,審理過程法院一直苦無關鍵證據,近日案件進入尾聲,胡洪九一連提供多筆合約文件、會議紀錄,以其上的簽名咬定孫道存知悉掏空內幕;孫道存前天出庭則連聲喊冤,質疑胡洪九偽造簽名,企圖誤導法院。


北院今天開最後一次言辯庭,審判長陳興邦比對胡洪九所提多項文件,發現其中孫道存等人的簽名,確實字跡皆不甚相同,要求胡洪九必須提出公正機關的筆跡鑑定,否則不排除告發他涉嫌偽造文書。


審判長說,證據資料顯示,胡洪九用2塊錢美元就賤賣掉太電大筆資產,是「偷偷摸摸中的偷偷摸摸」,勸胡洪九若自覺對不起太電,就應趕快認罪,協助太電拿回原有資產,以向血本無歸的30萬名太電股東負責。不過,胡洪九全程都保持緘默,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孫道存繼前天出庭聲淚俱下喊冤後,今天則簡要否認犯罪,指自己只希望能協助太電公司重建,以對太電同仁、股東負責,甚至慰藉父親孫法民(太電創辦人)在天之靈。


庭末審判長除諭知全案於7月30日下午4時宣判,更另啟程序,調查胡委任律師林繼恆於檢方偵查過程中是否有協助串證;蒞庭公訴檢察官則表示,將於本案宣判後再斟酌是否簽分他案偵辦。



大鑫投資再質設200張太電股票給悅元實業,總數達960張太電股票

資料期間為 99/02/16 至 99/04/16




公司代號 公司名稱 設質人身份別 設質人姓名 質設異動發生日期 設質股數 解質股數 累積質設股數 質權人姓名 備註 申報日期











1602太電 E00010
監察人本人
大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99/03/18200,0000960,000悅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99/03/18

太電公告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公告序號:1 主旨: 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5/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9 公告內容:
主 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依 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
貳、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
參、議事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一、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四、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三)臨時動議。
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九十九年五月一日起至九十九年六月二十
  九日股東常會終止之日止,停止股票之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九十九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
  臨或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地址:台北市復興北路三三七號九樓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伍、股東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另依證券交易法
  第二十六條之二及公司法第一八三、第二三0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
  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
  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故本公司對持股
  未滿壹仟股股東不另寄開會通知書及議事錄,屆時請持股未滿壹仟股股東
  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
陸、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
  日前(即99年5月21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並副知證基會,以便彙總公告。
柒、本次股東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請 貴股東於99年5月28日起至證基會
  免費網址:http://free.sfib.org.tw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
  入即可查詢。
捌、依公司法第一七二之一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九十五號二十五樓,電話:02-66366100)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
  案,受理提案期間為九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九十九年五月五日止,如為
  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
玖、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太電案7月宣判 胡洪九突翻供認罪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太電案進入尾聲,原本否認犯罪的太電前財務長胡洪九,在法庭上承認掏空太電,並將前董事長孫道存及仝玉潔拖下水,指他們指示掏空;孫道存否認,泣訴自己是吃太電奶水長大的,案發後連父親的墓地都被查封,他絕對未掏空太電,他願和胡洪九共同接受測謊。


合議庭決定,太電案於本月16日上午辯論終結,定7月30日宣判。


太電案的案情複雜,法院審理五年多以來,被告胡洪九原本一直否認犯罪,但日前他在法庭上突然承認犯罪,指太電在香港的子公司太豐行及榮榮公司,資產達數十億港幣,但孫道存和仝玉潔未經董事會的同意,就指示他將這二家公司以不對等條件盤給外國人ROBBIN,讓太電慘遭損失。


胡洪九還在法庭上提出文件,證明孫道存在案發前就已經知道掏空內幕,審判長陳興邦立刻問孫道存,為何被胡洪九「將了一軍」還要否認犯罪?


孫道存激動表示,太電案爆發時,他父親的墳墓被查封,全家人深受打擊,但他卻連一張太電的股票也未曾出售。他若是知道這些掏空事,就不會接手太電董事長職務,他又不是傻瓜。


孫道存還淚灑法庭,他說,自己從太電基層做起,送過貨、當過業務,不是空降部隊,他帶領太電創辦台灣大哥大,為什麼他離開太電後就會出那麼多事。他並稱,相關合約上他的簽名是偽造的,胡洪九企圖誤導法官。



【2010/04/16 聯合報】



2010年4月15日 星期四

大股東股票質押比過高 金管會研限制投票權






 

不少上市櫃公司大股東拿股票去質押,虧損了還拿高額的酬金,立委羅淑蕾痛批這些股東是做無本生意,建議股票質押後,不應再有投票權。


金管會主委陳沖表示,他贊同羅淑蕾的說法,但股票質押後的投票權,是否要給質權人,牽涉到民法的修正,將與法務部、經濟部共同檢討,做出規範。




【2010/04/15 經濟日報】



太電案開庭 孫道存辯駁

2010/04/14 21:43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010年4月14日電)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掏空案今天開庭,前太電總經理孫道存在庭內聲淚俱下、泣訴20分鐘,除要求接受測謊,澄清未涉掏空,還說要帶領太電公司重振當年榮景。


台北地檢署民國93年起訴指出,孫道存與前太電執行副總經理胡洪九等多名太電高層,多年來計畫性掏空太電資產,再用假定存製作不實財報美化帳面,導致太電損失達新台幣200億元;胡、孫等人均遭檢方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太電掏空案,本週進入言詞辯論程序,胡洪九近日庭訊提出數份具有孫道存簽名的合約文件,證明孫確實於事件爆發前知悉掏空內幕;審判長陳興邦今天即質疑孫道存,在被胡洪九「將了一軍」的情況下,為何仍矢口否認涉案?


孫道存激動表示,太電公司是他父親創立,自己從小「吃太電的奶水長大」,21歲畢業後自基層做起,送過貨、當過業務,86年接任總經理,其後並帶領太電轉戰電信服務業,創辦台灣大哥大,太電是畢生的事業。


孫道存說,太電案爆發後,過世的父親連墳墓都被查封,嚴重打擊家族成員,但他先前即使欠稅繳不出來,手上的太電股票卻1張也不曾賣出。他說「事業、名譽、信用是我的第二生命」,自己絕無必要掏空太電,一定會帶領太電重新上市。孫道存話說至此,數度哽咽、聲淚俱下。


至於胡洪九提出的相關合約,孫道存則指稱胡偽造他的簽名、企圖誤導審判,要求與胡洪九共同接受測謊,以示清白。


審判長於庭末諭知,16日上午9時40分進行最後結辯程序。


SOGO股權之爭 二審李恆隆仍勝訴

2010/4/15 上午 10:37:00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5日電)太設總裁章民強與太流董事長李恆隆間的SOGO股權之爭,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仍判李恆隆勝訴,不需返還章家 60%太流信託股份。全案可上訴。

太平洋SOGO經營權之爭纏訟多年,章民強當初主張,太設集團於民國91年間,為解決財務困難,規劃由太流公司持有太平洋百貨股份,並由李恆隆先向太設公司買下2萬股太流公司股份,並於91年4月太流公司增資後,將其中60%股權信託登記在李恆隆名下,委由李恆隆代替章民強行使股權。

但因李恆隆之後對外稱太流 60%股份是個人所有,雙方並無信託關係,並主張股權取得是經章家在股東會上簽呈讓售。章民強因而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李恆隆返還股權。

法院一審時,章民強因無法舉證雙方有信託關係存在,遭判敗訴。990415


庫存效益 線纜類股發飆






 

銅價大漲帶動電線電纜類股上揚。大亞(1609)電線電纜表示,銅價上漲造成客戶搶貨、線纜業者出現惜售局面,嚴格控管存貨與出貨,除業績可望成長,4、5月也因有效反映銅價上揚,庫存利益帶動線纜業者的獲利。










經濟日報/提供

銅價近期漲幅已大,每公噸價格逼近8,000美元,近期漲幅近一成。銅價與電線電纜產業關係密切,帶動線纜業客戶積極搶貨、囤庫存,出貨量大增,估計近期營收可望成長二成以上。昨(14)日線纜類股全面大漲,大亞、榮星(1617)強勢漲停;華新(1605)上漲0.25元、華榮(1608)上漲0.45 元。經歷銅價上漲的激勵,線纜類股中只剩大亞股價還在票面以下。


大亞表示,上一次銅價每公噸8,000美元是前年9月,後來在金融海嘯衝擊下,銅價大幅下跌,大部分業者因銅價大跌損失嚴重,大亞因此更加嚴格控管。大亞去年已回復獲利,今年第一季也維持獲利狀況。預期銅價大漲後,電線電纜業可望受惠,並在4、5月逐漸反映低成本銅價的銷售獲利。


銅是電線電纜的最主要材料,銅價上漲,線纜業也同步漲價,包括漆包線、高壓電纜等需求強烈,但考量取得材料成本,線纜業的銷售也趨於保守,唯恐銅價進一步上揚,影響線纜業者的獲利。


線纜業指出,由於銅價仍呈浮動狀態,目前不易精算出庫存的成本,但可確知因銅價大漲,可享受低價庫存銷售的價差,有助提升獲利。此外,由於市場預期銅價將持續上漲,客戶搶貨態度積極,囤貨數量高於平常二、三成以上,加上線纜價格持續上漲,近期營收也可望大增。



【2010/04/14 經濟日報】



大亞控料 同步反映售價


【經濟日報╱記者邱馨儀/台南報導】

2010.04.15 02:50 am


 

大亞電線電纜總經理沈尚宜指出,經歷金融海嘯洗禮,大亞對銅材料控管嚴苛,銅價上漲時堅持一定要同步調整售價,否則一旦銅價反轉,勢必造成虧損。

沈尚宜強調,大亞已將電線電纜銷售當做是銅原料的銷售,每銷售一定的數量就立即回報、同步拉高原料庫存,維持一個月的庫存準備。由於大亞將電線電纜當銅原料銷售,銅價上揚時,就堅持要同步反映售價,否則寧可暫停出貨。不然一旦銷售量超過,價格又未完全反映成本,就會形成放空銅價,勢必成為下一個月的損失。


沈尚宜說,前年金融海嘯造成銅價反轉,庫存損失造成公司損失慘重,自此以後就改變策略,嚴格堅持庫存一個月的準備,在銅價反轉時減少損失,在銅價大漲時也不會增加庫存,以免形成風險。



【2010/04/14 經濟日報】



歌林掏空案偵結



  • 2010-04-15
  • 工商時報
  •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歌林公司前董事長劉啟烈、前副董高超群及前財務長朱泰陽等10人,涉嫌掏空公司資產92億7,892萬餘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漢強昨(14)日偵結,依違反證交法、銀行法等9項罪名,將被告劉啟烈等10人提起公訴。


     被起訴的被告除劉啟烈等3人外,還包括香港南中國公司負責人陳漢榮及陳賀芳;歌林總經理李敦仁、美國SBC負責人李敬華、財務人員黃穀銘、李賢崇、洪子翔等。


     起訴書指出,歌林公司前董事長劉啟烈、副董事長高超群、前財務長朱泰陽,因93、94年間經營績效下滑,為避免銀行縮緊銀根,虛偽處分股票增加收益,隱匿對美國SBC公司銷貨折讓、保證責任款等約70億元;另對美國SBC等公司收得帳款約80億元,以代收代付款等名義轉往其他公司,導致歌林無從催收貨款,前後共掏空公司資產92億7,892萬餘元。


     另外,被告劉啟烈、高超群、朱泰陽等人還以不實財務報告內數據,引用在公開說明書內,向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募集有價證券,包括海外公司債、存託憑證合計約50億多元,導致不特定投資人權益受到損害。


     劉啟烈3人又以不實財務報告向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等10家銀行組成的銀行團申貸,3人以詐術詐騙往來廠商、銀行、申貸款項總計100多億元。



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營所稅17% 電纜業樂觀其成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0年4月12日電)針對政府擬將營業所得稅率從20%降至17%,電線電纜業者樂觀其成,都認為有助於產業未來發展。


以電線電纜龍頭華新麗華 (1605) 為例,2009年財務報告揭露所得稅費用新台幣6.1億元,即便稅率為20%,但因仍採用25%估算,故實際繳納稅額仍有許多細項要重新考慮。


從 6.1億元所得稅費用為25%稅率計算推估,採20%計算,所得稅費用約4.88億元;採17%稅率所得稅費用約4.148億元,較20%稅率減少約 0.732億元。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曾嘉文表示,電線電纜這種傳統產業不似高科技業已有很多稅負抵減,可較單純看待營業所得稅率調降問題,因此從20%降至17%,稅自然會繳得比原來少。


不過,雖然電線電纜業營業所得稅降為17%,仍需考慮其他投資抵減、研發抵減等課稅優惠計算。


大亞電纜 (1609) 表示,營所稅從20%降至17%,當然非常歡迎,但稅可以少繳多少,目前還無法估算。


2010年4月12日 星期一

太電2010年03月營收16億









民國9903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1,630,194  1,605,600


去年同期
  935,503  897,876


增減金額
  694,691  707,724


增減百分比
  74.26  78.82


本年累計
  4,027,301  4,032,081


去年累計
  2,267,581  2,183,341


增減金額
  1,759,720  1,848,740


增減百分比
  77.60  84.67

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

IFRS/財報估列土增稅 衝擊傳產






 

2013年我國財報改採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後,新增「土地增值稅需計算遞延所得稅」規定,預料對長期擁有土地的傳統產業、金融保險業衝擊相當大,不僅2013年期初財報「帳上虧損」,可能高達數十億元,公司還恐陷入無盈餘可分配的窘境,影響投資人的權益。


實施IFRS的時程已進入倒數兩年,公司除了要投入大筆的時間、金錢成本應付接軌,還可能面對許多意想不到的衝擊。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巫鑫昨(7)日指出,在IFRS架構下,土地增值稅屬於「所得稅費用」類目,必須用「資產負債表法」計算遞延所得稅,打破以往「損益表」的概念。


也就是說,只要持有土地,就算尚未出售,對於公司來說,已經產生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的負債準備,根據IFRS規定,公司應估計入帳,因為不屬於首次採用 IFRS的豁免追溯項目,應於首次採用的2013年計算累積影響數。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營業使用或是投資用的土地,都要預先估列土增稅,無一倖免。不過,若是曾經辦理土地分割作價,或是曾經依商會法規定,按土地公告現值重估土地的公司,受到的衝擊就會比較小。


巫鑫指出,若是擁有較大筆土地、歷史悠久的公司,過去從未依法辦理土地重估價、且未選擇採用公允價值評價者,2013年將產生鉅額的期初累積虧損。


對於土地資產很多的上市櫃公司,期初累積虧損甚至上看數十億元。


不僅如此,未來上市櫃公司辦理2013年及以後年度盈餘決算時,依照現行公司法規定,必須先彌補虧損,因此IFRS實施初期,企業雖有獲利,卻可能有龐大的期初累積虧損要彌補,將陷入無盈餘可供分配的「乾涸期」,嚴重影響股東權益,如何說服投資人也是個難題。


巫鑫建議,主管機關應考慮放寬公司法第239條規定,讓因適用IFRS產生期初虧損的公司,可動用法定盈餘公積、得彌補虧損特別盈餘公積、以及資本公積彌補虧損,讓2013年及其後年度,不會因為要彌補虧損,而沒有盈餘可以分配。


此外,我國所得稅法現在計算「加徵未分配盈餘稅」時,是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的稅後純益為基礎,但未來公司是按照「證券交易法」編製IFRS財報,因此巫鑫也建議,一併修改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納入適用證交法的公司才會更完善。



【2010/04/08 經濟日報】



IFRS/採公平價值法 降低後座力






 

台灣實施IFRS之後,企業將面臨土地都還沒有賣掉,卻要在遞延所得稅項目中,預先估列土地增值稅,持有大筆土地的上市櫃公司,若沒有出售土地的計畫,可考慮在實施IFRS的2013年當年,改採用「公平價值」評價土地,以降低衝擊。


很多企業持有土地很多年,經過估算後發現,一旦出售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很高,到2013年編製期初報表時,公司盈餘恐怕被吃掉,對投資人來說非常不公平。


為了降低估列土地增值稅的衝擊,持有大筆土地的上市櫃公司,最好立即精算估列土地增值稅對公司財報的影響,並考慮是否可能在2013年之前處分土地。若公司並沒有出售土地的計畫,可考慮在實施IFRS的2013年當年,改採用較接近市值「公平價值」評價土地,因為IFRS規定,使用公平價值法可以提列「重評價準備」,抵充因土增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若繼續像現在採用「成本法」計算,就不能抵。



【2010/04/08 經濟日報】



高鐵 2月虧轉盈





 

台灣高鐵迎向春天,2月單月轉虧為盈,台灣高鐵董事長歐晉德昨(7)日表示,2月營收扣掉利息、折舊等營運支出後,盈餘 1,200多萬元,這是高鐵第一次出現盈餘。4月初運量日平均為12.5萬人次,有機會突破300萬人次。


高鐵目前利息平均利率約2.4至2.6%,2月出現首次單月獲利。高鐵1月初完成3,820億元新聯貸案,下月起才能正式適用,資金陸續到位,利息支出大幅減低,損益兩平時間可望提早。


台灣高鐵通車三年多,因利息及折舊龐大支出,累計虧損700億元,已超過半個資本額。高鐵指出,新聯貸案將使利息支出大幅降低;景氣復甦,暑假旺季運量將再創高峰,以及未來折舊年限延長,高鐵營運將好轉。



【2010/04/0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