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5日 星期四

歌林掏空案偵結



  • 2010-04-15
  • 工商時報
  •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歌林公司前董事長劉啟烈、前副董高超群及前財務長朱泰陽等10人,涉嫌掏空公司資產92億7,892萬餘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漢強昨(14)日偵結,依違反證交法、銀行法等9項罪名,將被告劉啟烈等10人提起公訴。


     被起訴的被告除劉啟烈等3人外,還包括香港南中國公司負責人陳漢榮及陳賀芳;歌林總經理李敦仁、美國SBC負責人李敬華、財務人員黃穀銘、李賢崇、洪子翔等。


     起訴書指出,歌林公司前董事長劉啟烈、副董事長高超群、前財務長朱泰陽,因93、94年間經營績效下滑,為避免銀行縮緊銀根,虛偽處分股票增加收益,隱匿對美國SBC公司銷貨折讓、保證責任款等約70億元;另對美國SBC等公司收得帳款約80億元,以代收代付款等名義轉往其他公司,導致歌林無從催收貨款,前後共掏空公司資產92億7,892萬餘元。


     另外,被告劉啟烈、高超群、朱泰陽等人還以不實財務報告內數據,引用在公開說明書內,向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募集有價證券,包括海外公司債、存託憑證合計約50億多元,導致不特定投資人權益受到損害。


     劉啟烈3人又以不實財務報告向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等10家銀行組成的銀行團申貸,3人以詐術詐騙往來廠商、銀行、申貸款項總計100多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