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太電案15日再審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被掏空171億餘元弊案,台北地方法院歷經5年審理未能審結,昨天再開審理庭傳喚被告胡洪九為證人,調查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對於太電海外投資與掏空內情有無關連,自稱為「雇員」的前太電財務長胡洪九指孫道存完全知悉,他的供詞對也是被告的孫道存不利,使全案高潮再起。


     胡洪九在太電案中,被檢察官指控涉嫌觸犯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背信、洗錢、違反證交法等9項罪名,檢方對他求刑20年併罰10億元。本案審理以來,法院也一直將他視為最重要主嫌,對他嚴加看管,並以1.5億元交保創下紀錄。


     不過,本案在北院前年8月成立金融專業法庭後,交由刑一庭的庭長陳興邦主導審判,孫道存雖然遭士林執行處強力追討欠稅似乎阮囊羞澀,但仍重金聘任3名律師擔任辯護人,並透過律師詰問胡洪九關於孫道存在包括太電董事會開會時,曾詢問胡有關太電百分之百投資的太豐行、榮榮國際等海外子公司的關係,其目的疑似要撇清孫道存事先知悉這些公司為太電匯款到海外的轉投資事業,且以證人沈偉倫、鄭超群等人的供詞為證;檢方指控胡洪九利用太電投資海外機會,將至少2.9億美元等資金侵為已有。


     但胡洪九供稱太電投資榮榮國際、太豐行等,這3家公司間的關連性,孫道存、及另一太電前董事仝玉潔等都知悉,只有前副董李玉田事先不知情,才會在董事會中提出質疑。


     由於太電6名被告中仝、孫兩大家族互咬,如今又與前財務長互推責任,合議庭決定在本月15日傳喚胡洪九、孫道存及仝家第2代前太電董座仝清筠到案對質,陳興邦庭長說,這3個人一起來交互詰問比較「精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