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6日 星期六

太電案 審判長批胡洪九形同賣台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15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太電掏空案,今天傳訊前太電執行副總經理胡洪九。審判長提醒胡洪九,根據先前所提答辯,部分內容可能反成認罪證據,並批胡賤賣太電資產,堪稱「賣台」之舉。


台北地檢署民國93年起訴時認為,胡洪九、前太電總經理孫道存等多名太電高層,多年來計畫性掏空太電資產,再用假定存製作不實財報美化帳面,導致太電損失達新台幣200億元;胡、孫等人當時均遭檢方起訴。


台北地院上週傳訊孫、胡2人後,胡洪九再就部分爭點,向合議庭提書狀解釋。


但審判長陳興邦指出,根據書狀內容,許多太電海外定存資料「根本就是空殼」,是為掩飾海外投資脫產所做,書狀內容反而更確立胡犯罪事實。陳興邦更質疑胡洪九,向海外賤價變賣太電資產,「堪稱賣台」,還形容洪私下乾坤挪移之舉,彷彿「聯軍總司令」、「超級CEO」。


此外,上週庭訊時,胡洪九指整個太電案決策,孫道存均知情,說法不利孫道存。孫的委任律師今天出庭詰問時,整理多項胡洪九說法前後不一之處,質疑胡有偽證之嫌。


胡洪九則回答,實情就是他上週所講,還表示先前檢方偵訊他時並不公平;但合議庭追問「不公平」之處為何,胡洪九又支吾其詞,最後說「我還是收回好了」。990115